
圖:道場上的日頭
天濛濛亮,尚未七點道場裏已有許多人在等待師父出來。早課是七點開始,遲到的人祇能在外頭等候,直到轉移佈陣點時才能趕緊入隊繼續進行。我很喜歡上早課,清晨清新的空氣,猶帶露水的濕潤,讓人很想一大口把它吃下,於是禁語的儀式進行中,常會聽到旁人在深呼吸後用力的吐氣聲:呵……;師父的吐氣聲不太一樣,他也深呼吸,片刻,用力的一聲:喝!頓時彷彿賴在土裏的懶蟲全被他叫醒了,天又亮了些。
圖:道場上的日頭
天濛濛亮,尚未七點道場裏已有許多人在等待師父出來。早課是七點開始,遲到的人祇能在外頭等候,直到轉移佈陣點時才能趕緊入隊繼續進行。我很喜歡上早課,清晨清新的空氣,猶帶露水的濕潤,讓人很想一大口把它吃下,於是禁語的儀式進行中,常會聽到旁人在深呼吸後用力的吐氣聲:呵……;師父的吐氣聲不太一樣,他也深呼吸,片刻,用力的一聲:喝!頓時彷彿賴在土裏的懶蟲全被他叫醒了,天又亮了些。
吳坤煌,筆名梧葉,南投鎮人,民前三年(一九○九)生。曾參加「臺灣藝術研究會」與「臺灣文藝聯盟東京支部」等文藝社團,其作品以詩居多,但在日據時代他除了寫詩之外,亦熱衷於戲劇的導演和演出,是名戲劇家。
光復後即停筆,本詩「烏秋咬球」是他光復後的第一篇中文詩作。作品有詩:「旅路雜詠之一部」、「南蠻套房」、「貧乏賦」、「冬之詩集」、「曉之夢」、「母親」、「歸鄉雜詠」、「詩三篇」、「悼陳在榮君」等。
圖:PICASSO
關心我的朋友總希望我快樂些,我不快樂,祇是表示我沒在快樂。快樂的對面(或另一邊)什麼都沒有,我不嚮往快樂,不表示我習慣憂鬱;我想說的是,非黑即白的荒謬性存在已久,然而從沒有人正視它──
宜蘭縣政府為闡揚蘭陽人文特色,鼓勵文學創作風氣,特舉辦蘭陽文學獎徵選活動,活動每二年辦理一次。
原則上奇數屆次徵選類別為:散文、小說、傳統詩,偶數屆次徵選類別為:散文、新詩、童話、歌仔戲劇本。今年(97年)蘭陽文學獎已邁入第三屆,主辦單位文化局在不斷地思考如何將蘭陽文學推展至另一個境界的同時,亦深感民間文學的重要性,探討如何將流傳蘭陽民間鄉土的感情與認知,文化特色的認同與反應,呈現與保存在文學中,因此在第三屆蘭陽文學獎的徵選項目,加入了「民間故事」,期盼在蘭陽文學獎的鼓勵與帶動下,會集並保存更多蘭陽的民間文學,讓屬於蘭陽地方的重要文化資產流傳於後代子孫。
活動收件期間:自97年5月1日至97年5月31日止。
參賽資格:只要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身份者均可參加投稿。
徵選項目:
1.散文 總字數四千字以內
2.小說 總字數五千字至二萬字
3.傳統詩 為律、絕、古體詩、竹枝詞、詞、聯、或排律均可,十首以上,以詩集型態結集,並署明創作年、月、日等,各體裁須符合格律要求
4.民間故事 總字數四千字以內
參選作品須能表現蘭陽風土民情特色之文學作品,且未曾發表(含演出)出版、未曾獲獎之作品為限。
獎項:各類別錄取前三名各一名、佳作三名。
第一名 獎金新台幣肆萬元,獎座乙座。
第二名新台幣參萬元,獎座乙座。
第三名新台幣貳萬元,獎座乙座。
佳作三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各贈獎狀乙紙。
有意參加徵選者,請至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ilccb.gov.tw)自行下載相關資料,或至宜蘭縣文化局服務台索取簡章,若有任何疑問請電洽03-9322440轉207羅小姐
![]() |
好看…但不實▲電影《藝伎回憶錄》中,初夜權拍賣情節,並不符實際情形。(本報資料照) |
不少影迷喜歡看歷史題材電影,領略古往今來風雲人物的歷史偉績。但,電影是虛擬的藝術,為增加戲劇張力和衝突性,劇情常顛覆史實,影迷恐誤以為真。最近,美國《洛杉磯時報》圈選了「十大胡扯歷史電影」(Ten Most Historically Inaccurate Movies),影迷們或可參考之。
史前一萬年 沙漠中沒長毛象
一、《史前一萬年》:羅蘭.艾默里奇執導的電影向來貼近事實(例如《ID4星際終結者》中,科學家因感冒激發靈感,以麥金塔電腦病毒癱瘓外星人艦隊),但今年他拍攝《史前一萬年》卻有些走樣。首先,長毛象並未在沙漠被發現,若牠活在沙漠,就不需一身長毛禦寒;長毛象也不可能用來建造金字塔,埃及最古老的金字塔要到西元前兩千五百年才有。
圖:散文阿盛在民國七十三年由時報出版的《行過急水溪》書封面,絕版已久,見之不易。
此番南下彰化埔心,雖主要為清明祭祖,但住在大表哥家近一個禮拜,臨近的埔心鄉圖書館就是我的目標寶庫。
果然,跟小姪子和豐借了借書證後,我直奔圖書館,真高興當時小姪的借書紀錄掛零,讓我得以一口氣借滿五本書。在上次返鄉時,我早已相中了遠景版鍾理和的散文集,還有阿盛老師這本讀過千遍卻未曾謀面的《行過急水溪》。這本書的書封相信很多人都未曾見過吧,其珍貴自不在話下,雖知圖書館肯定不能割愛,但對圖書館用心收藏,讓我有幸見聞,心中還是充滿感激的,所以特意將之遠借來台請盛師簽名留念,行間翻讀篇篇舊文,還是百讀不厭,所謂雋永便當如此罷。
民國廿六年六月間,我第二次到日本,想和日本文化界合作,把瀕於危急的﹁臺灣新文學﹂救過來,重新出版。到東京不到一個月,七七事變發生了。日木軍部氣勢囂張,對言論的取締已經加強。在那段時間,得到「日木學藝新聞」、「星座」、「文藝首都」等雜誌的支持,把「臺灣新文學」寄生於他人的雜誌內。九月返臺。
十月二十日,報載日本開明份子被捕了百餘人。文藝月刊預定刊登的我的作品「模範村」也因此被退稿。這時的情勢,可以肯定我到東京談妥的計劃已經完全落空。在此時,我已覺悟到不改行不成了。雜誌既然無法繼續,投資的錢也無法收回,印刷廠又急著要錢。以致欠米店二十圓,也被他們向法院提出控告。真是屋漏偏逢連夜雨。這兩年的奔波,引起肺病的發作。我不願意替日本人做事,苦力工作因染肺病而無法從事。朋友健次因在火葬場後面,代租一塊二百坪的土地,從事種花,可以自由自在,不需要看人眼色,但租地訂金,需要三十圓。欠米店二十圓,就要被控告了,這三十圓更是無法籌措,到處碰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