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Hacken 


聲音是一種責任

 
【聯合報╱楊照】 2007.07.24 01:48 am
 
 
很多時候,街頭音樂家領到的,不是人家獎賞鼓勵的錢,而是拿來請他們離開,以求耳根清淨的錢……
一百五十年前,英國倫敦的一位居民,出於憤怒與疲憊,決定開始推動一項立法行動。這位居民,不是普通居民,他是當時英國最暢銷也最有名的小說家狄更斯,而最早和他一起行動的夥伴,也不是平常市井小民,狄更斯找了李區(John Leach)幫忙,這人是誰?是鼎鼎有名的插畫家,任何書,包括狄更斯的小說,能有李區的畫在上面,幾乎就保證了在市場上會受到歡迎。

狄更斯後來送進議會的陳情書上,聯合掛名的還有另外一位名人──大詩人汀尼生。這些人花大力氣推動什麼樣的法案?這個案子,全名叫「在都會區加強管制街頭音樂法案」。

那個年代,倫敦街頭音樂家,不是在廣場、十字路口或地鐵車站演奏演唱的。他們最喜歡的表演場所,是人家的窗下。聽來好浪漫,不是嗎?讓人想起求愛示愛的各種男女故事。有人免費到你窗下來演唱演奏,不好嗎?理論上很好,你聽到音樂,享受音樂,如果覺得音樂值得獎賞,就遞一點零錢出去。可是現實上,會有別的狀況別的問題。很多時候,街頭音樂家領到的,不是人家獎賞鼓勵的錢,而是拿來請他們離開,以求耳根清淨的錢。

像狄更斯、李區或汀尼生,他們是倫敦新出現的Soho族(用今天的話形容),每天在家中寫作工作,而且工作中需要不受打擾的專注環境。這種人,當時就成了街頭音樂家心目中最佳顧客人選了!只要站到他們窗下,開始演奏演唱,不一會兒,他們一定會把錢送出來,拜託你離開。啊,好賺得很。於是,前一組剛走,後一組馬上又來,大家都想賺方便錢嘛!難怪狄更斯會感到不堪其擾。

狄更斯他們的運動,後來成功了,那個法案通過而且執行,許多街頭音樂家不得不黯然離開倫敦,到別的地方討生活。街頭清靜多了,然而,也有不少市民覺得街頭冷清無聊得多了。

看到新聞上報導,國中基測最多的違規事件,是手機發出聲音來,我就想起這則故事。我們這個社會的「聲音警覺性」,到現在還很低,尤其是手機普遍到這種程度,就更沒有了「聲音責任感」了。我們身上機器發出的聲音,應該是我們必須承擔的一份社會責任,任何人沒有權力讓你的聲音打擾別人,即便那聲音是美妙的音樂,聽在要安靜寫作的人耳中,都會帶來痛苦。

新的環境,我們應該警覺到如何培養「聲音責任」,也是現代公民教育中關鍵的一環。倫敦街頭音樂都該受到「加強管理」,那麼我們身邊許多困擾別人的手機聲或占領騎樓的罐頭音樂,是不是也可以開始有點「文明解決」的可能了呢? 

【2007/07/2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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