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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楊宗翰(《當代詩學》主編、大學講師)
標點符號的重要性,這幾年來普遍被中文使用者低估了。可別小看「它」,要評斷一個人中文功力的高低,標點符號往往就是最好用、也是最簡單便利的試紙。我就看過不少文思泉湧、議論風生的才子才女,作品禁不起此一試紙的抽樣檢驗,PH值不是偏酸(標點錯置)就是偏鹼(濫用標點)。
標點符號的功用大抵有二:一是分別句讀,一是標明詞句性質或種類。句讀不明,寫出來的文句就會長短失當,弄得讀者好不疑惑。我曾拜讀過一篇論文摘要,文長四、五百字,作者卻堅持不分段且全篇只用一個句號作結,閱畢本人差點斷氣送醫———文意既已完足,又何必句長至此?當逗號與頓號如箭陣齊發,貌似波瀾壯闊,其實只是在掩飾作者完全不懂得如何安置句號罷了。沒有能力控制一句長短,如何奢望可以駕馭全篇?
有些人對標點符號之性質不甚理解,光憑外型來下標點,結果自然可想而知。譬如沒有血緣關係的分號(:)與冒號(;),在粗心學生筆下就突然成了孿生兄弟。單引號(「」)與雙引號(『』)的不當混用,已經令不少閱卷教師頭疼;沒想到,現在還流行在中文句子裡使用double quotation mark(“ ”)!難道連標點符號都全面西化起來了嗎?
【2007/01/2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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