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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屆磺溪文學獎 徵文活動
● 參加資格:
(一) 、本籍彰化縣。
(二) 、曾於彰化縣就學、工作一年以上者。
(三) 、目前於彰化縣就學、工作者。
(四) 、報導文學類作品內容只要是書寫彰化縣風土民情者,不限資格。
● 徵集類別、作品字數暨規定:
(一) 、新 詩:行數不拘,短詩不超過六首。
(二) 、散 文:字數不拘,一篇為限。
(三) 、短篇小說:字數六千字至一萬五千字。
(四) 、報導文學:字數在五千字至二萬字之間。
● 獎勵辦法:
新詩、散文、短篇小說類不分名次均取五名,報導文學類不分名次取三名,各致贈獎金新台幣各三萬元整,並各得獎座乙座。
● 收件截稿日期:96年3月15日起至96年4月30日止 (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 報名方式及簡章:詳見 彰化縣文化局 。( 或電 04-7250057轉331,張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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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去偷偷摸摸下載了簡章,還在猶豫掂斤兩中....五十元郵費肉包子
打狗....還是要直接拿來買包子啃比較實際?...: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