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灣文學館的夜景,美輪美奐,連府城人都很喜歡駐足欣賞。(中央社) 

  2010年度文學獎徵文活動

 

【11月份-徵文截止】 

 

■ 2010第十三屆台北文學獎「時月圍城」徵文比賽(11月1日截止) 

一、活動主旨:鼓勵文學創作,深耕文學土壤,增進文學寫作風氣。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 
  承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策劃執行:INK印刻文學生活誌
 
三、收件及截稿日期
 
自2010年8月1日開始收件,至2010年11月1日截止,一律採掛號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四、參加辦法及收件方式
由此,下載報名表,填妥後連同作品一併以掛號方式郵寄至 「235 臺北縣中和市中正路800號13樓之3 第十三屆臺北文學獎工作小組收」,並在信封上註明「參選組別」與「文類」。
 
五、徵選類別及獎勵方式
 
 甲、競賽類.(一)成人組
1.徵文對象:不拘(無國籍、居住地等限制,海外民眾亦可參加,惟須以中文創作)。
2.作品體例:
  (1)散 文:以2000字為原則。
  (2)現代詩:20行以內。  
  (3)古典詩:限絕句或律詩。須創作組詩(8首為一組)。
  (4)舞臺劇劇本:以實驗劇為主,長度以演出時間1至1.5小時左右為限。
3.徵文主題:
  (1)散 文:以「時間書寫」為主題,內容由參與投稿者自由發揮。
  (2)現代詩:以「時間書寫」為主題,內容由參與投稿者自由發揮。 
  (3)古典詩:以「臺北山水」為主題。
  (4)舞臺劇劇本:以「實驗劇」為主。
4.獎勵名額:
  除舞臺劇劇本設置首獎、優選、佳作各一名,其餘體例皆各取首獎一名、優選一
  名、佳作六名。
5.獎勵方式:
  (1)獎金說明:
     a散 文:
          首獎頒發獎金12萬元,獎座一座。
          優選頒發獎金8萬元,獎座一座。
          佳作每名頒發獎金2萬元,獎座一座。

     b現代詩:
          首獎頒發獎金10萬元,獎座一座。
          優選頒發獎金6萬元,獎座一座。
          佳作每名頒發獎金1萬元,獎座一座。
     c古典詩:
          首獎頒發獎金10萬元,獎座一座。
          優選頒發獎金6萬元,獎座一座。
          佳作每名頒發獎金1萬元,獎座一座。

     d舞臺劇劇本:
            首獎頒發獎金30萬元,獎座一座。
            優選頒發獎金15萬元,獎座一座。
            佳作頒發獎金5萬元,獎座一座。

  (2)提供發表管道:得獎者除獲頒獎金及獎座外,亦提供得獎作品發表管道,將作品收
     錄於「第十三屆臺北文學獎得獎專書」中出版,並將作品部份內容製作海報,張貼
     於臺北市捷運或公車系統等之廣告版面。
 
 
 甲、競賽類.(二)青春組
1.徵文對象:12歲至18歲之在學學生(限以西元1992年1月1日後出生,至西元1998年12月
        31日前出生者, 並須是在學學生)
2.作品體例:
  (1)散 文:以2000字為原則。
  (2)現代詩:20行以內。
3.徵文主題:
  (1)散 文:不拘,由參與投稿者自由發揮。
  (2)現代詩:不拘,由參與投稿者自由發揮。
4.獎勵名額:各體例取首獎一名、優選一名、佳作六名。
5.獎勵方式:
  (1)獎金說明:
     a散 文:
          首獎頒發獎金6萬元,獎座一座。
          優選頒發獎金2萬元,獎座一座。
          佳作每名頒發獎金8千5百元,獎座一座。     
     b現代詩:
          首獎頒發獎金6萬元,獎座一座。
          優選頒發獎金2萬元,獎座一座。
          佳作每名頒發獎金8千5百元,獎座一座。

  (2)提供發表管道:得獎者除獲頒獎金及獎座外,亦提供得獎作品發表管道,將作品收
     錄於「第十三屆臺北文學獎得獎專書」中出版,並將作品部份內容製作海報,張貼
     於臺北市捷運或公車系統等之廣告版面。
 
 
 乙、年金類-「臺北文學年金」獎助計畫
1.對象:業餘及職業作家(無國籍、居住地等限制,海外民眾亦可參加,惟須以中文創作)。
2.名額與獎助金額:
  入圍四名,每名獎金10萬元,各頒發獎座一座;一年內完成寫作計畫後,再進行二階段
  決審,評選出兩名文學年金得主,每名致贈獎金30萬元及年金得主獎座一座。
3.申 請:
  須提出未來一年之完整寫作計畫,寫作主題須與臺北有關,文體不拘;計畫內容之質與量須
  能以編印成書為原則,申請時須附部份作品提供審查。歷屆臺北文學獎文學年金得主不得參
  加。
 
4.寫作期限:申請獲准者,須在一年內完成寫作計畫。
5.寫作規模:小說、散文、報導文學等至少6萬字,新詩至少30首。
 
6.年金給付方式:分入圍、得獎兩階段。
  入圍者於頒獎典禮結束後與文化局簽訂議定書後頒發獎金10萬元,依限完成寫作計畫後
  進行決審,得獎者頒發獎金30萬元。如未依限時完成寫作計畫時,文化局將追回入圍獎
  金10萬元。
 
 
六、參選者資格
 
 (一)各類別皆須以中文撰寫。
 (二)參選作品必須未在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部落格等公開媒體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
    不得參選。參賽作品不得 一稿兩投。
 (三)參選者資格不符上述二項者,將取消參選資格,已得獎者,將追回獎金及獎座,並公布其
    違規情形之事實。
 
七、評審方式
 (一)評審作業:
    年金類、競賽類均採為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進行;每一階段均聘請知名作家及學者組
    成評審委員會 評審之。
 (二)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決選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八、注意事項
 
(一) 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臺北市(代表機關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臺北市(代表機關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二) 參選者可同時報名競賽類及年金類(倘報名兩類,請分開郵寄),競賽類每人限參選一類且以一篇為限,年金類限 提一項計畫。倘未依規定送件,將取消參賽資格,不列入評選。
(三) 參選作品請以A4紙張列印一式五份送件,以稿紙書寫者請自留稿底,恕不退稿。
(四) 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說明,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若違反此規定,將以違反規定不列入評選。
(五) 報名表上,具中華民國籍者請附上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非中華民國籍者請附上護照影本。 青春組請加附學生證影本。
(六) 來稿字數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七) 參選作品禁止抄襲,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稿酬及獎座、公布違規情形事實 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九、得獎名單揭曉及頒獎日期
 
  將於2011年2月間在活動專屬網站上公佈得獎名單(除得獎者以專函、 專電通知外,
  餘不另行個別通知),並於3月間舉辦頒獎典禮,頒獎典禮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 2010靈鷲山第九屆宗教文學獎 徵文辦法(11月1日截止) 

活動時間: 2010年10月1日起,2010年11月1日止(以郵戳為憑)
 
活動地點: 台灣境內22161 台北縣汐止市大同路一段369號4樓 聯合報副刊收
 
活動介紹: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靈鷲山佛教基金會、世界宗教博物館、聯合報副刊、聯合新聞網

徵文主題:

喜歡生命,聆聽寂靜。宗教信仰、題材與表現方法均不限。文章題目自訂。

類別及獎項:得獎者除獎金外,另致贈獎座。

1.短篇小說獎(限4,000字以內)

首獎一名 獎金十萬元

二獎一名 獎金七萬元

三獎一名 獎金四萬元

2. 新詩獎(限30行以內,總字數400字以內)

首獎一名 獎金八萬元

二獎一名 獎金五萬元

三獎一名 獎金三萬元

徵文規定:

1.凡以中文寫作者均可應徵。但聯合報副刊同仁不得參加。

2.應徵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報刊、媒體(含網路)發表者。每人每類限應徵一篇。

3.收件:2010年10月1日起,2010年11月1日止(以郵戳為憑)。

4.揭曉:2011年1月中旬。

注意事項:

1.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發表權,除在聯合副刊及聯合新聞網(udn.com)刊出外,並收錄於聯合知識庫(udndata.com)、靈鷲山佛教教團網站。結集出書時不另支付稿費。

2.得獎作品若屬抄襲,參賽者須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將追回獎金與獎座。

3.作品必須打字列印,一式五份。本次徵文概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4.原稿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請另以紙張寫明真實姓名、聯絡地址、電話號碼、個人學經歷。

5.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第九屆宗教文學獎」及應徵類別,一律掛號郵寄至「(22161)台北縣汐止市大同路一段369號4樓 聯合報副刊收」。

6.徵文辦法若有修訂,得另行公布。

 

【已截止收件】

2010中和庄文學獎徵文(5月15日截止)

● 徵文項目:

1、報導文學類:成人組(二千字至三千字以內為原則)。

2、踏查文學類:兒童組(六百字到八百字以內為原則);

        青少年組(八百字到一千二百字以內為原則)。

3、散文類:成人組(二千字至五千字以內為原則);

      青少年組(一千字到三千字以內為原則);

      兒童組(六百字到八百字以內為原則)。

● 收件、截止:自5月1日起至5月15日截止。

● 詳情見http://www.hotown.org.tw/index.html

 

台積電青年學生文學獎徵文辦法(5月18日截止)

● 宗旨:提供青年學生專屬的文學創作舞台,發掘文壇的明日之星,點燃台灣文學代代薪傳之火。

● 獎項及獎額:

1、短篇小說獎(限5,000字以內)

  .首獎一名,獎學金三十萬元

  .二獎一名,獎學金十五萬元

  .三獎一名,獎學金六萬元

  .優勝獎五名,獎學金各一萬元

2、新詩獎(限40行、600字以內)

  .首獎一名,獎學金十萬元

  .二獎一名,獎學金五萬元

  .三獎一名,獎學金二萬元

  .優勝獎五名,獎學金各六千元

  以上得獎者除獎金外,另致贈獎座或獎牌。

● 應徵條件:

 1、全國16歲至20歲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生均可參加,唯須以中文寫作。

 2、應徵作品必須未在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再參賽。

● 注意事項:

 1、每人每項以參賽一篇為限。但可同時應徵不同獎項。

 2、作品須打字列印,一式五份:字數或行數不合規定者,不列入評選。

 3、來稿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獎項,以掛號郵寄(221)台北縣汐止市大同路一段369號4樓聯合報副刊轉「台積電青年學生文學獎評委會」收;由私人轉交者不列入評選。

 4、原稿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稿末請以另紙書明真實姓名(發表可用筆名)、出生年月日、就讀學校、聯絡電話、e-mail信箱、戶籍地址,並附學生證影本,資料不足者不予受理。得獎者另須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

 5、應徵作品、資料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

● 評選規定:

 1、初複選作業由聯合報聘請作家擔任;決選由聯合報聘請之決選委員組成評選會全權負責。

 2、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評選會決議某一獎項從缺,或變更獎項名稱及獎額。

 3、所有入選作品,發表權、轉載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前三獎作品將在聯合報副刊(包括UDN聯合新聞網及聯合知識庫)及聯合報系北美世界日報副刊發表,優勝獎作品刊於聯合新聞網文學獎大賞專區。集結成冊時不另致酬。

 4、徵文揭曉後如發現抄襲、代筆或應徵條件不符者,由參賽者負法律責任,並由主辦單位追回獎金及獎座。

 5、徵文辦法若有修訂,得另行公告。

● 收件、截止、揭曉日期及贈獎:

 1、收件:2010年4月10日開始收件,至2010年5月18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2、揭曉:2010年七月中旬得獎名單公布於聯合報副刊。

 3、贈獎:俟各類得獎人名單公布後,另行通知贈獎日期及地點。

 

 第四屆蘭陽文學獎徵選要點(5月31日截止)
  
壹、宗旨:闡揚蘭陽人文特色,鼓勵文學創作風氣。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二、承辦單位: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參、徵選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身分者。
二、參加徵選之作品須能表現蘭陽風土民情特色之文學作品(歌仔戲劇本除外)。
三、參加徵選之作品一律以中文寫作為原則,以未曾發表(含演出)出版、未曾獲獎之作品為限, 

翻譯、改寫(歌仔戲劇本除外)作品不予受理。

肆、辦理方式:每二年辦理一次,原則上奇數屆次徵選類別為:散文、小說、傳統詩、民間故事,偶數屆次徵選類別為:散文、新詩、童話、歌仔戲劇本。

伍、徵選類別與規定:

一、散文:四千字以內。

二、新詩:三十行以內,不限字數。

三、童話:四千字以內。

四、歌仔戲劇本:

(一)以能演出一百二十分鐘至一百五十分鐘為原則,需結構完整。

(二)應附劇情大綱(約1000字)及人物表。

(三)在創作理念表中應註明劇本為改編或自創,若為改編自他人作品者,應註明原著作名稱及著作權人,若有侵犯他人著作權之疑慮者,應提示原著作者同意之證明文件。

(四)作品不需註明曲調名稱,但唱詞部份需適合以台語唱唸。

陸、獎勵辦法:

一、各類別錄取前三名各一名,佳作三名,獎金如下:

(一)散文、新詩、童話:第一名獎金新台幣肆萬元,第二名獎金新台幣參萬元,第三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各贈獎座乙座,佳作三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各贈獎狀乙紙。

(二)歌仔戲劇本:第一名獎金新台幣捌萬元,第二名獎金新台幣陸萬元,第三名獎金新台幣參萬元,各贈獎座乙座,佳作三名,每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各贈獎狀乙紙。

二、各獎項從缺或增加錄取名額由評審委員會議決定。

三、二人以上共同創作,獲獎之作品,其獎金自行分配。

四、獎金支付時,需依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

柒、注意事項:

一、收件期間:99 年05月01日至99年05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收件地點: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宜蘭市復興路二段101號。

三、繳交資料:

(一)參加徵選者應繳交下列資料:

  (1)參加徵選作品一式五份。

  (2)三百字以內之創作理念表一式五份,格式如附件一。

  (3)作者資料表一份,如二人以上共同創作者,均應分別繳交,格式如附件二。

  (4)光碟一份,內容應包括:參加徵選作品、創作理念表及作者資料表。

(二)參加徵選之作品稿件及創作理念不得書寫姓名或筆名。

(三)參加徵選之作品稿件、作者資料表及創作理念均須以電腦繕製,並存於光碟片中,作品繕打規格一律以電腦Word 2000製作,由左至右、由上至下方式繕打,字體以word 之14號字體,逐頁編列頁碼,並以A4規格之紙張列印。

(四)未附創作理念表、身份證明文件、未簽署著作權人授權同意書、或違反本條第五項徵選限制規定者,應不受理。填寫資料不齊、未附創作理念、未用電腦依規格繕製或其他不符本要點規定之事項者,得不受理。

(五)參加徵選者繳交之資料無論受理與否概不退件,參加徵選者應自行留存底稿或備份。

四、收件方式:

(一)參加徵選作品除親自送達外,一律需經中華郵政公司之郵局掛號郵寄辦理,其餘寄件方式,概不受理,且不退件。應徵相關資料請寄至(260)宜蘭市復興路二段 101號(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圖書資訊科收),並請於信封右上角註明「第四屆蘭陽文學獎」字樣及參加徵選類別,未註明時,參加徵選者應自負遺失責任。

(二)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逹者,於收件期間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送達宜蘭縣政府文化局服務台,逾期不予受理。

五、參加徵選限制:

(一)參加徵選作品每人每類以一件為限,與他人共同創作者亦同。

(二)參加徵選者須以真實姓名參加,惟獲獎作品發表時得以筆名替代,並於獲獎時繳交生活照乙張。

(三)參加徵選作品如有下列之情事者取消其參加徵選資格,若已獲獎則追回獎金及獎座,同時應負必要之法律責任,並且不得再參加本活動:

   1、抄襲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徵選者。

   2、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規定者。

   3、作品曾公開發表或參與其他徵選獲獎者。

六、簡章索取:

本要點(含創作理念表、作者資料表),請由宜蘭縣政府文化局網站(http://www.ilccb.gov.tw)自行下載或至宜蘭市復興路二段 101號,宜蘭縣政府文化局服務台索取;函索者請填妥回郵信封,並貼足郵票(來函信封上註明「索取蘭陽文學獎簡章」字樣)寄至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圖書資訊科收。洽詢電話:03-9322440分機206。

七、著作權授權規定:

為擴大文學教育推廣功效,主辦單位有權永久無償利用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

捌、評審:

一、資格審查:由承辦單位審查。

二、作品審查: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

三、評審結果公布:當年10月中旬公布評審結果及評審委員名單。

玖、輔導推廣:

一、獲獎作品,由主辦單位保有以任何形式為推廣、保存及轉載之權利,不另支付作者酬勞或版

稅。

二、獲獎作品由承辦單位集冊出版,出版後由承辦單位各贈送十冊予獲獎者。

三、獲獎作品中,各類作品得由承辦單位推薦至有關報社或雜誌社發表;歌仔戲劇本得由主辦單位指定演出單位演出,並得推薦供各相關團體非營利使用,且該著作權人同意於演出時主辦單位得視需要修改劇本。

拾、本實施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經核准修正後公布於本府網站。

 

2010聯合報文學獎 徵文辦法(7月12日截止) 

● 獎項及獎額:

 1、短篇小說獎──字數不得超過六千字。

     大獎一名,獎金十五萬元,獎座一座。

     評審獎二名,獎金各十萬元,獎座各一座。

 2、散文獎──字數不得超過三千字。

     大獎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一座。

     評審獎二名,獎金各六萬元,獎座各一座。

 3、新詩獎──作品限短詩一首,行數不得超過四十行(總字數不得超過六百字)。

     大獎一名,獎金八萬元,獎座一座。

     評審獎二名,獎金各五萬元,獎座各一座。

● 應徵條件:

 1、海內外人士均可參加,唯須以中文寫作。

 2、應徵作品必須未在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再參賽。

 3、聯合報副刊組同仁不得應徵。

● 注意事項:

 1、每人每類以參賽一篇為限。但可同時應徵不同文類。

 2、作品請打字列印,一式三份,字數或行數不合規定者,不列入評選。

 3、來稿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獎項,以掛號郵寄(221)台北縣汐止市大同路一段369號4樓聯合副刊轉「聯合報文學獎評委會」收,由私人轉交者不列入評選。

 4、稿末請以另紙書明真實姓名、聯絡電話、戶籍地址、身分證字號、e-mail,並附簡歷。得獎者另須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

● 收件、截止、揭曉日期及贈獎:

 1、收件:即日起開始。

 2、截止:2010年7月12日截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3、揭曉:2010年9月16日。 

● 贈獎:俟各類得獎人名單公布後,另行通知贈獎日期。 

 

■ 第六屆台北縣文學獎徵件(7月15日截止) 

● 「第六屆台北縣文學獎」即日起徵件,至7月15日止

● 徵選類別:

一.    散文組:三千字至五千字

二.    新詩組:十至二十行

三.    短篇小說組:六千至一萬兩千字

四.    小品文組:一千兩百字以內,此組需以台北縣旅遊文學為主題。

● 報名表可向台北縣文化局索取或上網下載:www.culture.tpc.gov.tw,報名表連同作品請掛號郵寄或親送台北縣政府文化局(台北縣板橋市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藝文推廣科蘇小姐收,詳情可電洽:02-29603456#5984。 

 

99年聯合小說新人獎 開始收件 

● 徵求:

 1、短篇小說:字數以五千至一萬五千字為原則,首獎獎金新台幣十萬元。

 2、中篇小說:字數以三萬至七萬字為原則,首獎獎金新台幣二十萬元。

● 指導贊助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www.cca.gov.tw

● 主辦單位:聯合報、聯合文學、財團法人聯合文學基金會

● 參加甄選者資格:參加者以未獲省級以上社會性各重要文學獎小說類(參加中篇者:中篇/長篇小說)首獎或最高名次,或小說(參加中篇者:中篇/長篇小說)不曾結集出書者為甄選對象。

● 應徵稿件請影印三份掛號郵寄「110台北市基隆路一段180號10樓,第24屆聯合文學小說新人獎評選會」。

● 詳情請參閱近期《聯合文學》或上聯合文學網站http://unitas.udngroup.com.tw查詢。

  

首屆桐花文學獎徵文(7月30日截止)

● 徵件主題:蘊涵客家文化與桐花意象之作品,記錄參與「客家桐花祭」活動之心得,分享「賞桐花遊客庄」之感動。

● 徵選類別與作品字數:

 (一)散文:3千字~5千字。

 (二)新詩:20行以內。

 (三)短篇小說:6千~1萬字。

 (四)小品文:800~1000字。

(備註:每人可同時參加各文類,並以1篇為限。)

● 獎勵辦法:各類錄取名額與獎勵如下:

 (一)散文: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2萬元。優等獎1名,獎金新臺幣8萬元。佳作8名,獎金新臺幣8千元。

 (二)新詩: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優等獎1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佳作8名,獎金新臺幣5千元。

 (三)短篇小說: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5萬元。優等獎1名,獎金新臺幣12萬元。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

 (四)小品文:入選10名,每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頒贈獎狀乙張。

● 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99年7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簡章及報名表索取:請至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網站www.hakka.gov.tw下載報名表及同意書,或附回郵信封寄「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2號2樓之5,桐花文學獎徵件小組」收。

● 活動洽詢:

  電話:(02)2351-0116桐花文學獎工作小組徐小姐

  電子信箱:hakkawriter@gmail.com

  地址: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2號2樓之5(木蘭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第三十三屆時報文學獎徵文辦法(731截止) 

慶祝中國時報創刊60週年,本屆時報文學獎最高獎金短篇小說增為30萬元、散文增為20萬元、新詩增為12萬元,並特設小品文獎項。

● 主辦單位:中國時報人間副刊。

● 宗旨:發掘優秀作品,促進台灣文藝。

● 獎項:分短篇小說組、散文組、新詩組、小品文組、書簡組。

1、短篇小說組:三名。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三十萬元;評審獎二名,獎金各新台幣十萬元。以上各獲獎座一座。字數六千字以內。

2、散文組:三名。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二十萬元;評審獎二名,獎金各新台幣五萬元。以上各獲獎座一座。字數四千字以內。

3、新詩組:三名。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十二萬元;評審獎二名,獎金各新台幣五萬元。以上各獲獎座一座。行數三十行以內。

4、小品文組:書寫台灣山水,自然旅行、生態環保皆宜。十名,不分名次,獎金各新台幣一萬元、獎狀一紙。字數一千字以內。

5、書簡組:想像的對話──寫信給動漫人物:十名,不分名次,獎金各新台幣一萬元、獎狀一紙。字數一千字以內。(寫信之對象,任何動畫、漫畫裡頭任一角色皆宜。惟文章前頭須附該角色之簡介,50字以內。簡介文字不計入應徵文章之字數)。

● 收件、截稿日期:

 1、自今年七月一日起開始收件。

 2、今年七月三十一日截止收件(以台灣郵戳為準)。

● 評審過程:

 1、稿件寄到後立刻編號,原則分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由本報聘請國內外知名作家、學者進行評審工作。

 2、晉入評審稿件,一律密封送請本屆評審委員審閱。

● 公布、頒獎日期:

 1、今年十月上旬公布評審結果。

 2、頒獎日另擇期公布。

● 注意事項:

 1、得獎作品均在人間副刊發表(但不另支稿費)。

 2、除中國時報人間副刊同仁外,凡海內外各地區華人均可參加。

 3、參加徵文之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報章雜誌、網路發表或公開展示及出版者。

 4、嚴禁抄襲模仿,經檢舉屬實者立即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並依照相關法律追究。

 5、同一作者得同時參加各組徵文,惟每組以一篇為限。

 6、作品須以正體(繁體)中文寫作,附電腦列印稿一份(12級細明體、A4紙,不須附磁片。以簡體字寫作者請自行轉換成正體中文列印,格式不符者概不受理),稿末單獨一紙附上真實姓名(發表時可用筆名)、戶籍地址、通訊處、email信箱、聯絡電話及簡歷,資料不足者不予受理。得獎者另須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

 7、稿件須在信封上分別註明應徵時報文學獎「短篇小說組」、「散文組」、「新詩組」、「小品文組」、「書簡組」。一律以掛號郵寄「台北市10855萬華區艋舺大道303號中國時報人間副刊」收。

 8、參加徵文之作品,概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9、得獎作品得由主辦單位收輯製作、或授權收輯製作任何出版品,不另支稿費或版稅。

 10、得獎獎金均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由主辦單位先行代為扣除應繳稅額後給付。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予隨時修訂並公布。 

附設 人間新人獎 

● 辦法:自去年九月起至今年八月底止,凡在「人間」發表作品(包含小說、散文、新詩、小品文)的作者,未曾獲頒國內外各報章雜誌團體舉辦等重要文學獎之首獎,得由本刊編輯與專欄作家,從中推選出最具潛力的新銳,贈予「人間新人獎」獎座一座。

 

■ 第二十三屆梁實秋文學獎徵文辦法(7月31日截止) 

●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台北市九歌文教基金會

● 協辦單位:中華日報社

● 指導單位:九歌出版社有限公司

一、目的:

 為紀念文學大師梁實秋先生對散文及翻譯之貢獻,鼓勵散文創作,發掘翻譯人才。

二、類別:

甲.散文創作類:

  以敘事、抒情為主,不限題材,文題自訂。字數以三千五百至四千五百字為限。

 文建會優等獎一名:獎金十五萬元,獎座一尊。

 評審獎若干名:每名獎金三萬元,獎牌一面。

乙.翻譯類 (英譯中 ):

  譯詩組──首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座一尊。

       評審獎若干名:每名獎金一萬元,獎牌一面。

  譯文組──首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座一尊。

       評審獎若干名:每名獎金一萬元,獎牌一面。

※譯詩及譯文之題目及原文,由梁實秋文學獎評委會訂定。

三、參賽條件:

 (一)全球華人均可參加。

 (二)獲得梁實秋文學獎翻譯類文建會優等獎者,其後一屆,不得應徵同一性質的獎項。散文獎則不受此限。

 (三)應徵散文作品必須未曾出版或在任何報章雜誌、虛擬媒體(包括網站、部落格、 BBS等網路媒體)發表或公開展示者。

 (四)每人應徵散文以一篇為限。譯詩或譯文必須各篇均譯。為了增加參賽者得獎機會,如參加譯詩、譯文同時獲獎,以擇優錄取其中一項為主。

四.相關規定:

 (一)收件日期:九十九年七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以郵戳為憑)。

 (二)揭曉日期:九十九年十月上旬。

 (三)頒獎日期:九十九年十一月上旬。

 (四)發表及出版:散文類及翻譯類作品由協辦單位中華日報社發表,九歌出版社出版得獎作品集(包括正體及簡體字版),不另支稿酬及版稅。

五、參賽相關規定   

 (一)作品須用電腦列印於 A4紙張(單面、橫式列印),作品上不可有任何姓名資料。散文創作類一式 2份,翻譯類一式 3份,並附磁碟或光碟片。

 (二)應徵者資料表,請至九歌文學網( http://www.chiuko.com.tw/)下載相關表格填寫,附於稿末,以便彌封及獲獎時聯絡(如有疑問,請電 02— 2577-6564轉 24查詢)。得獎者另須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

 (三)發現抄襲、冒用他人作品應徵者,除取消資格外,並公布真實姓名及地址

 (四)應徵作品應由個人創作或翻譯,集體創作或翻譯不予錄取。

 (五)翻譯類之原文,請上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網站、中華日報社網站、九歌文學網網站下載。恕不提供傳真服務。

 (六)作品請掛號郵寄至 10558台北市八德路三段十二巷五十七弄四十號三樓梁實秋文學獎評委會,封面請註明應徵類別(散文創作類、譯詩組、譯文組)。作品一律不退件。

 (七)凡不符徵件規定者,一律不予參賽。

 (八)應徵者需尊重本辦法有關規定,不論是否獲獎,均不得提出異議。

六.評審:

 (一)分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進行。

 (二)作品如有未臻水準,主辦單位得尊重評審意見,獎項予以從缺﹔或作品水準相當,亦得以同一獎項並列。

 (三)各階段評審委員,均敦聘名作家、學者或評論家擔任,以昭公允。評審委員名單,於揭曉時同時公布。

七.其他: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將另行公告補充。

八.洽詢電話:( 02) 2577-6564分機 24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網址: http://www.cca.gov.tw

中華日報社網址: http://www.cdns.com.tw

九歌文學網網址: http://www.chiuko.com.tw

 

【8月份-徵文截止】 

 

■ 第六屆溫世仁武俠小說大獎:(8月1日截止) 

● 短篇武俠小說獎:2010年6月1日起至2010年8月1日。

● 所有參賽作品,上傳之後將有三分之一的內容於投稿網站上公開。

● 大賽將於2010年12月7日公佈獲獎名單。

● 徵文內容:

 1、第六屆溫世仁武俠小說大獎限未曾在實體或虛擬媒體締約、授權、出版的未結集作品;該作品不得在電子(包括網路網站、部落格、BBS站等)或平面媒體發表達一半以上的篇幅;所有參賽作者需擁有作品完整著作權,並不得侵害他人相關權益。

 2、「短篇武俠小說獎」限未曾在任何媒體(平面、報紙、雜誌、網路等)發表的作品。

 3、同一作者限一部小說參賽。

● 作品字數:

 1、第六屆溫世仁武俠小說大獎:完成總字數需在十五萬至三十萬字之間。

 2、短篇武俠小說獎:字數需在五千至一萬字之間。

● 評選方式:

 1、由主辦單位邀集海內外資深學者、作家擔任評審,分為初審、複審及終審,從所有參賽作品中選出優秀作品,予以獎勵(詳見獎項設置)。

 2、評審按照參賽作品水平決定大獎及附設短篇武俠小說獎前三名得主是否空缺,以及其餘各獎項的名額。

● 獎項設置:

 1、第六屆溫世仁武俠小說大獎:

   .一等獎:一名,獎金人民幣20萬元以及「黎明將近、曙光乍見」青銅獎盃。

   .評審獎(優秀獎):四名,各獲得獎金人民幣2萬元以及「黎明將近」青銅獎盃。 

 2、短篇武俠小說獎:

   .一等獎:一名,獎金人民幣4萬元整。

   .二等獎:一名,獎金人民幣2萬元整。

.三等獎:一名,獎金人民幣1萬元整。

   .佳作獎:三名,各獲得獎金人民幣5000元整。

 

■ 第六屆林榮三文學獎徵文辦法(8月10日截止) 

● 主辦: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

● 協辦:自由時報

● 宗旨:鼓勵以文學表現生命力的作者,激勵台灣文學創作

● 資格:凡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皆可參加

● 獎項:

一.短篇小說獎:字數八千至一萬兩千字以內。首獎一名,獎金五十萬元,獎座一座;二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座一座;三獎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一座;佳作二名,每名獎金四萬元,獎座一座。

二.散文獎:字數三千字至四千字以內。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座一座;二獎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一座;三獎一名,獎金六萬元,獎座一座;佳作二名,每名獎金三萬元,獎座一座。

三.新詩獎:行數從數行到五十行以內皆可。首獎一名,獎金十五萬元,獎座一座;二獎一名,獎金八萬元,獎座一座;三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座一座;佳作二名,每名獎金二萬元,獎座一座。

四.小品文獎:字數一千字以內。選取得獎者十名,每名獎金二萬元,獎座一座。

※以上各獎項,類型不拘,自由發揮題材,歡迎參賽者將最有創意的作品投來。

※獎項從缺或增列佳作,得由評審視作品水準決定。

● 應徵條件:

一.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形式的媒體全部或局部發表,包括個人部落格,嚴禁抄襲及代筆,一經發現,取消得獎資格。

二.以中文寫作應徵。

三.每個獎項以應徵一篇為限。

四.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同仁及自由時報「自由副刊」同仁不得參加。

● 應徵辦法:

一.手寫稿或中文列印稿(12級字)皆可,參加新詩獎者請在首頁右上角標明行數,參加其他奬項者請在首頁右上角標明字數。

二.請以一式三份投寄。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三.以另紙書寫本名、戶籍地址、通訊地址、連絡電話、生日、身分證字號、簡歷。資料不符者,不予評選。

四.來稿一律掛號郵寄「24143台北縣三重市重新路三段十號五樓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獎項,如「應徵短篇小說獎」、「應徵散文獎」、「應徵新詩獎」、「應徵小品文獎」。應徵多項者,請分別封裝掛號郵寄。

● 收件日期:七月一日起收件

● 截稿日期:八月十日截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評審過程:本會收件後,即刻編號,分初審、複審、決審三個階段,聘請專精作家學者進行評審。

● 揭曉日期:分兩階段揭曉,第一階段於十一月八日揭曉「短篇小說」「散文」「新詩」得獎入選者,不分名次,及「小品文」得獎者十名,所有入選得獎名單刊登於當日自由時報「自由副刊」及本基金會網站;第二階段於頒獎當天現場公布各獎項的首獎、二獎、三獎及佳作。

● 頒 獎:另行公布頒獎日期及地點

● 注意事項:

一.所有得獎作品,本基金會保有發表權、轉載權。編入文學獎作品集及相關出版品時,不另支稿費。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布。

* 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www.lrsf.org.tw 

 

■ 2010年第五屆懷恩文學獎徵文辦法(8月30日截止) 

● 主辦單位:懷恩慈善基金會.聯合報副刊

● 徵文主題:

1 以惜福感恩的心和真誠的關懷,體認生命的美好與希望;書寫感人善行善念,彰顯人間相扶持的溫暖。

2 為鼓勵晚輩聆聽、探求長輩的人生經歷,特設「兩代寫作組」,由長輩口述歷史、晚輩執筆寫作,以銜接時間斷層,使善念薪火相傳,連綿永續。

● 評選重點:生活中的真實經歷,文學中的真實感情。

● 文類、字數:散文,1,000至2,000字為限。

● 組別、獎項:

一、兩代寫作組:首獎一名:十萬元

二獎一名:六萬元

三獎一名:四萬元

以上獎金由執筆者與口述者對分。

二、社會組:首獎一名:十萬元

二獎一名:六萬元

三獎一名:四萬元

優勝十二名:每人八千元

三、學生組:首獎一名:八萬元

二獎一名:五萬元

三獎一名:三萬元

優勝十二名:每人八千元

※ 所有得獎者除獎金以外,另致贈獎座或獎牌。

● 徵文規定:

1、凡以中文寫作者均可應徵,但本文學獎第二屆、第三屆、第四屆得獎者,以及聯合報副刊同仁不得參加。不過:原學生組得獎者可參加社會組徵文,兩代寫作組則不受上述條件所限。

2、應徵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報刊、媒體(含網路)發表,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參賽。每人每類限應徵一篇。

3、收件:2010年7月16日至2010年8月30日,郵戳為憑。揭曉:十二月上旬。贈獎:時地另行公告。

● 注意事項:

1、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發表權,除在聯合副刊及聯合新聞網(udn.com)擇優刊出,並收錄於聯合知識庫(udndata.com)、懷恩慈善基金會網站(www.hcf.org.tw及www.caring.org.tw)。結集出書時不另支付稿費。落選作品主辦單位將在徵詢作者意願後,發表於懷恩慈善基金會網站,酌付稿酬。

2、得獎作品若屬抄襲,參賽者須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將追回獎金與獎座(獎牌)。若已經發表(含網路)或出版,取消得獎資格。

3、作品請以電腦列印於A4白紙上,一式三份。概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4、原稿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請另以稿紙或A4紙張寫明真實姓名、聯絡地址、email、電話號碼、個人學經歷。「兩代寫作組」參賽者須同時附上口述者、執筆者的個人資料,以及兩人的關係。「學生組」參賽者限大專院校(含)以下學生,請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研究所學生請參加社會組。

5、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2010第五屆懷恩文學獎」及應徵組別,一律掛號郵寄至「(22161)台北縣汐止市大同路一段369號 聯合報副刊收」。

6、懷恩慈善基金會聯絡電話:02-2758-5390。

7、徵文辦法若有修訂,得另行公布。 

 

2010馬祖文學獎、「馬祖記憶鑿痕──馬祖故事徵集」辦法(831截止)

壹、「2010馬祖文學獎」分散文、新詩、報導文學三組徵稿。

● 徵選主題:「書寫馬祖」,書寫與馬祖文化相關的生活印象、遊歷心得、島嶼感想等之文學表現。

● 參加對象:一般大眾均可參加。

● 徵選類別與作品字數:(註:每人可同時參加各文類,並以1篇為限)

1、散文:1500~2000字以內。

 2、新詩:15~25行以內。

 3、報導文學:5000字以之上地方文化觀察報導性文章。

● 獎勵:各類錄取名額與獎勵如下:

 (1)散文:首獎,獎金新臺幣三萬元,頒贈獎座乙座。

    優選,獎金新臺幣二萬元,頒贈獎座乙座。

      佳作二名,獎金新臺幣五千元,各頒贈獎座乙座。

 (2)新詩:首獎,獎金新臺幣三萬元,頒贈獎座乙座。

      優選,獎金新臺幣二萬元,頒贈獎座乙座。

      佳作二名,獎金新臺幣五千元,各頒贈獎座乙座。

 (3)報導文學:優選一名,每名獎金新臺幣五萬元,頒贈獎座乙座。

● 收件、截止日期:即日(99年4月1日)起至99年8月31日止,稿件請以掛號方式寄至「台北縣中和市中正路800號13樓之3, 2010馬祖文學獎徵選小組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成績公佈與發表:99年10月1日於《INK印刻文學生活誌》十月號、網路同步公佈,《INK印刻文學生活誌》十月號策劃製作「2010馬祖文學獎得獎專題」。

● 頒獎與專書出版:頒獎典禮時地,另行公佈,並由《INK印刻文學生活誌》結集出版得獎作品專書,並於頒獎典禮作為贈禮。 

貳、「馬祖記憶鑿痕──馬祖故事徵集」

透過故事書寫的徵選,分「情義類」、「鄉野類」二組,歡迎有興趣的民眾踴躍參與。詳情請上網:http://www.matsucc.gov.tw/www.sudu.cc,詢問電話:02-2228-1626。

 

華文世界電影小說獎徵文(8月31日截止)

● 宗旨:結合小說與電影,促進文字創作與影像創作的交流。

● 徵文類型:為求周延包容、多元廣納、擴大參與,舉凡寫實的愛情、動作、推理,乃至奇幻的驚悚、科幻、寓言……,皆在歡迎之列。

● 內容要件:小說內容的元素要件,包涵人物角色、背景場景、故事情節,無論類型如何,均須具備相當的清晰度、深刻度,描寫設定有利於且有易於電影攝製者,為評審給獎的重要準據。

● 字數、資格:五萬字至六萬字之間。國內外華人均可參加,惟須以正體(繁體)中文寫作。參加徵文之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報章雜誌、網路發表或公開展示及出版者。

● 獎金獎勵:

  1、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60萬元;

 2、貳獎一名,獎金新台幣30萬元;

 3、參獎一名,獎金新台幣20萬元;

 4、佳作二名,作品收入特別發行之本屆「電影小說獎」專書,不另致酬。

(得獎之前三名作品,著作權歸屬主辦單位完整且永久擁有,上述著作權之行使,包括但不僅限於重製、發行、改編、公開發表、公開展示、公開傳輸等權利。主辦單位之任一方,有權合作或自行將得獎作品出版發行,或授權任何第三者出版發行;主辦單位有權合作或自行將得獎作品改編或授權第三者改編為電影、電視劇、舞台劇。主辦單位有權於所有播放演出媒介,包括但不僅限於電影院、電視、表演場地、音像產品、網際網路以及未來一切新興媒體載具,發行、使用及銷售該改編之電影、電視劇、舞台劇及其一切衍生製品。參加本徵文者視同同意本項規定。)

● 評審:聘請資深電影人及作家,分初複審、決審辦理。

● 投件、收件:

 1、二○一○年八月一日開始收件,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截止收件(以台灣郵戳日期為憑)。

 2、作品電腦列印稿一份(12級細明體、A4紙張,不須附磁片。以簡體字寫作者請自行轉換成正體中文列印,格式不符者概不受理),稿末單獨一紙附上真實姓名(發表時可用筆名)、戶籍地址、通訊處、聯絡電話、簡歷,資料不足者不予受理。得獎者另須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

 3、稿件一律以掛號郵寄「台北市10855萬華區艋舺大道303號中國時報人間副刊『華文世界電影小說獎』執行小組」收。

 4、參加徵文之作品,概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5、得獎獎金均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由主辦單位先行代為扣除應繳稅額後給付。

● 揭曉、頒獎:二○一○年十月上旬於人間副刊盛大公布得獎名單。頒獎日擇期另訂。

 

 

 

【9月份-徵文截止】 

 

 

■ 第二屆造福觀音徵文比賽(9月15日截止) 

● 主辦單位:和南寺暨造福觀音文教基金會

● 協辦單位:普音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宗 旨:鼓勵創作能觸動心靈,使心靈淨化提昇的文學作品,為世界帶來自然、喜樂、清新、和諧的信息。

● 徵文主題:以「造福觀音」為主題,創作涵蘊「簡樸‧無碳‧有氧」新時代導向的文學作品。

● 主題說明:

 1、造福觀音:

   一九八二年開光的「造福觀音」,由景觀雕塑大師楊英風先生與和南寺開山住持上傳下慶老和尚合力完成,是全國最大的觀音塑像,結合佛教與藝術之美的國寶級雕塑。

   以青山為蓮座,終日凝睇東海的造福觀音,由國學大師愛新覺羅毓鋆命名,衷願人們見觀音的淳善莊嚴,能濡染菩薩大慈大悲的內蘊,進而發菩提心,廣造福德,廣修智慧。近三十年來,造福觀音已成為東海漁民的心靈燈塔,更給予無數的人們溫暖的心靈慰藉。

 2、簡樸、無碳、有氧:

   簡樸-是回歸簡單純樸的生活新航向。

   無碳-不僅是環保減碳,更延伸以碳喻指煩惱,使心靈保持清新無染。

   有氧-是活力快樂的人生新主張。

● 參加資格:國內外華人均可參加,惟須以中文寫作。

● 徵文組別:

 1、短篇小說獎:字數八千至一萬兩千字以內。

 2、散文獎:字數兩千字至四千字以內。

 3、新詩獎:行數五十行以內。

● 獎項:

  首獎各一名,獎金伍萬元,獎章一枚;

  二獎各一名,獎金貳萬元,獎章一枚;

  三獎各一名,獎金壹萬元,獎章一枚。

● 收件、截稿、揭曉、頒獎日期:

 1、收件:七月一日起收件,至九月十五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2、揭曉:分兩階段揭曉。

   第一階段:十月十五日揭曉各組決選入圍名單,並刊登於和南寺及造福觀音文教基金會網站。

   第二階段:頒獎當天現場揭曉各獎項的首獎、二獎、三獎。決選入圍者,可獲決選入圍獎狀及禮品一份。

 3、頒獎:十月三十日頒獎。地點:和南寺造福觀音藝術中心(花蓮縣壽豐鄉鹽寮村191號)

● 評選作業:

 1、主辦單位收件後,即刻編號,每篇作品皆以無記名方式送交評審。

 2、分初審、決審兩階段,由主辦單位聘請資深作家進行評審。

 3、初審選出各組七名決選入圍作品,再由決選入圍作品中選出各獎項得獎作品。(以上初審和決審,如作品水準不齊時,可由評審決議從缺)

● 徵文辦法:

 1、作品必須打字列印(字級12級),一式三份。本次徵文概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2、原稿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請在報名表上寫明真實姓名、筆名、地址、電話、生日、身分證字號、個人學經歷。資料不符者,不予評選。

 3.來稿一律掛號郵寄「974花蓮縣壽豐鄉鹽寮村191號 造福觀音文教基金會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獎項,如「應徵短篇小說獎」、「應徵散文獎」、「應徵新詩獎」應徵多項者,請分別封裝掛號郵寄。

● 注意事項:

 1、作品須未曾在任何媒體、網路、出版品發表,嚴禁抄襲及代筆,一經發現,取消得獎資格。

 2、每個項目以應徵一篇為限。

 3、主辦及協辦單位員工不得參加。

 4、所有得獎作品,發表及出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發表或轉載,編入文學獎作品集及相關出版品、網站時,不另支稿費。

 5、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布。

 6、聯絡電話:03-8671001和南寺/02-66306800普音文化事業(股)公司

   活動網頁:http://blog.udn.com/jia0923

   Email:jia0923@gmail.com  

 7、報名表格請按此下載:http://www.indra-jala.com.tw/flash/article.doc

 

■ 「第13屆大墩文學獎」徵件 

台中市第13屆大墩文學獎即日起至8月10日展開徵件,獎項分為「文學貢獻獎」與「文學創作獎」兩組。「文學貢獻獎」可由個人或公私立立案團體以書面推薦,被推薦者需為出生或設籍台中市五年以上,長期致力於文學創作及活動推廣、有特殊貢獻者;「文學創作獎」則徵選新詩、散文、小說、童話、報導文學五類。得獎名單預定於10月公布,詳情可上網:www.tccgc.gov.tw,或電洽:04-23727311#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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