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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Hacken

  許是真的聽到我的抱怨了,無聊的生活因為前晚出門吃飯時,在路上掉了錢包而開始忙碌起來。深刻記得自己當時遍尋不着時說的一句話:什麼好心有好報嘛……但確實是現時報,因為掉錢包前我才去超商買飲料,取時不慎掉落地上,塑膠瓶底裂破了,當下我起了貪念,放回架上換了瓶新的……結帳時被店長識破了,只得尷尬的照單買下。雖是了結了,但報應馬上到,更重要的錢包在自己心思不定下掉在路上,並且很快就被人拿走了。
  因為窮,錢包裏祇放三百元,提款卡因為帳戶裏沒錢、信用卡因為刷爆了,所以在銀行方面掛失後,大致不會有什麼大損失,倒是身份證、駕照和健保卡等,重辦起來很麻煩,不過,事情既然發生了,我也沒煩很久,抱怨完「什麼好心有好報」後,心情就平靜地照聽音樂、照看電視、照常喝咖啡、睡覺。這樣快就把這事放下了,着實自己是感到有些意外的。

  隔日早上,銀行來了電話,說是有人撿到我的錢包,因趕着回桃園,遂帶回桃園交送到南崁派出所……啊,果然好心有好報麼,這兩天便忙着打電話到派出所詢問──什麼!沒有南崁派出所?不知承辦人是哪位員警便無法調查?怎麼換班時不用移交紀錄嗎?抱着不解,幾次電話詢問後,乾脆把所有屬於南崁地區的派出所電話全打了──沒有,沒有任何送交遺失錢包的紀錄……這,是怎麼回事呢?

  不管錢包尋不尋得回來,證件都是要重辦的,「三個月內的大頭照」非拍不可、還有各證件的工本費,算一算,日前刊出的稿費還不夠隨之而來的支出呢。

  老實說,對此所謂倒楣的事,我是無法也沒有抱怨什麼,因為鎮日坐在家中懶得出門的我,這會兒倒是勢必要出門了;但更珍貴的體悟是,既是發心習佛,起心動念更顯重要,念念不得疏忽漠視。有過在先,立時受報應了,是好事,是值得高興的事,感覺老天爺真是有在「盯」着我為人處事是否如法,念頭錯了,馬上便受到處罰,當下的警惕,提醒我爾後再不復犯,這樣難得自求不來的自省經驗,相形之下,那些外在物質的損失及奔走時間的消耗更小如芥子,同生同滅無得往心上擺了。



  -2007-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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