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斯提處處可看到水蝕、風蝕的奇異地形。(張讓/攝影)

  是的,這裡不是白人的國土,而是印第安人的天地;這裡人不是主角,天地才是。以前這樣,現在還是這樣。在這片浩蕩莊嚴的天地間,我可以理解印第安人的生活習慣和思想,為什麼他們不同於白人。因為他們屬於這天地,而不像白人以為的,天地屬於他們。所以印第安人拒絕成為奴隸,拒絕同化。也就是,可以迫害、殺戮和放逐,而無法征服。他們表面的原始和落後,其實自有深意。白人口口聲聲自由,不知自己正如陶淵明所說,掉在「役於物」的陷阱中。或許,陽光大漠野牛玉米的印第安人才真懂得自由。

 

走,到新墨西哥去!

圖.文/張讓

 

1

 

是的,新墨西哥。這回是第四次了。

為什麼這麼喜歡,一來再來?

第一次到新墨西哥,只為了看那片讓許多藝術家驚歎,甚至因此定居下來的天光。而確實,我們驚歎了。我帶了那片天光回家,然後試圖將滿腹浩蕩和狂喜化成文字,寫了〈吞嚥大地和天空〉。說吞嚥天地是倒反了,其實是那片天地吞嚥了我。不過這也不對。那天空土地快快樂樂自生自滅,哪在乎我!是我自覺狹小,貪圖那空廣,想要將它據為己有;也就是,變成自己的一部分——先試想蛇吞象,再試想跳蚤吞日。所以終歸沒說錯:我要吞嚥天空和大地。

回到家後,就像以前每次,覺得自己太大而屋子太小。似乎我已像空氣和沙漠那樣擴散無形,再沒法收回來塞進世俗和常規裡面。每晚夢裡總又回到空曠野外,在一片神奇的天空下冶遊,醒來依舊在屋宇之中。

 

2

 

這次本沒打算到新墨西哥的。每年規畫旅遊,明裡暗裡,新墨西哥總在名單上。今年原要去歐洲,後來因種種因素,改成了蒙大拿。然暗裡有個聲音:既然這樣,為什麼不去新墨西哥?一時在兩地間來回拉鋸,最後實在煩不過了一刀斬下:新墨西哥!決定做成,只覺一股欣喜上沖。不只是我,B和友箏也有同感。

搭夜機半夜才到,就近在機場邊的旅館過夜。第二天早餐後開了租車上高速公路,我暗自擔心:會不會看一眼就膩了?畢竟看過許多次了,而且記憶鮮明。等到把漆了粉彩邊的交叉高架公路拋在背後,大片景觀迎面而來,立刻,那熟悉的,彷彿裡面什麼重擔忽然卸下了的歡欣酣然湧出。

啊,這就是了!這一望無際的視野,這澄澈好像可以清洗心靈的天光,這紅褐藍綠的色調,多親切熟悉!

我根本不須擔心。

 

3

 

只有一個字能確切形容那景觀:空!

只有一個字能確切形容那感覺:好!

當太多事越來越複雜難解,也許潛意識要將一切簡化,到遼闊空蕩一目了然。像這極目無遮的沙漠和遠山,與稀落散布的杜松和鼠尾草,感覺上十分接近空白,如洛夫〈水墨微笑〉裡的詩句:「所幸世上還留有一大片空白……」

在這裡,放眼可見天地盡頭。當然,那盡頭不是盡頭,只是讓人心胸開放的地平線。而那地平線也不真是一條線,只是人觀念上的建構,有如幾何上的直線。

十九世紀,西來的美國東部旅人看見這一片空空如也,嘲弄說:「除了這裡,還有什麼地方人能望得這麼遠而卻看見得這麼少?」

而我說:「停,我要照相!」有時飛車路上,我會突然喊出。次數不多,因為知道最好就是看,放情去感受,沉浸其中,而不是端了相機可憎地喀嚓喀嚓。即使緊急煞車跳出去照相,我也明白:空是無法照的,就好像閒無法匆忙享受。

我要攝的正是我和地平線間,那一大片的空空蕩蕩。

果然,我攝了許多看來單調同一的相片。

 

4

 

陽光西斜,已經過了五點 。

終於,棕色路標出現:比斯提惡地(Bisti Wilderness),三十哩。

是這條路嗎?從這裡轉進去嗎?上次我們走的是另一條……

顛簸了一陣後,景觀開始不同。我們歡呼:比斯提!

這趟來,沒什麼非做不可的事,只除了:到比斯提去。此外想在陶斯附近看夕陽,還有就是逛聖塔非的峽谷街。若說我們專為比斯提而來,也不全錯。

比斯提是片將近四千英畝的沙漠,但在古老地質時間以前卻是一汪碧海,正是所謂的滄海桑田,因此處處水蝕風蝕的奇異地形。我們在土路盡頭的「停車場」停車,正在換球鞋拿背包時,竟也來了一輛車停下——我們以前來從沒碰到過別人。一對中年男女下車,我們含笑互打招呼:「天色真美!」便各奔東西。確實,天色真美。

陽光刺目,風不斷掀走我的帽子。有時照相我把帽子取下踩在腳底,有時讓B或友箏按住我的腦袋。我們在有趣的沙漠和石丘間遊蕩,直到夕陽西斜才離去。第二天黃昏又來了,這次從頭一次走的那條路進去,上上下下,幾乎不停地走了三個多鐘頭,直到天快黑了才走,還沒興盡——時間不夠。永遠不夠!

 

5

 

總是在到了新墨西哥以後,重又燃起對當地,以及整個美國歷史的好奇。而歷史是讀時不斷恍然點頭,回頭就忘記大半的東西。究竟美國怎麼從當初小小十三個殖民地,在短短兩百多年間,成了橫跨大西洋和太平洋的世界大國?原來那些遍地的印第安人哪裡去了?

1846年,一隊美國軍奉第十一任總統波克之命,在基爾尼上校率領下從密蘇里河畔出發去遠征,準備先拿下新墨西哥,然後一路西進,「順便」拿下亞利桑那、科羅拉多、猶他、內華達,最終冠冕是太平洋岸的加利福尼亞。他們必須遠離綠樹和城鎮,橫越將近一千哩的大草原和沙漠,才能到達聖塔非。這不過一千六百人馬的軍隊,就叫西軍。

那時美國疆土只有現在三分之二,然全國上下意氣風發,充滿了擴張的雄心,從總統、國會議員到詩人(如惠特曼)、小說家(梅爾維爾),都覺得放眼西望無非美國之土,是老天賜給他們的,只等信手拈來,名正而言順。所以名正,因為他們相信:為了宣揚自由,美國必須「恣意擴展」。換句話說,是「天命」(manifest destiny),責無旁貸,類似史上中國皇帝的奉天承運、歐洲君王的君權神授。這種自以為是的天命思想,或可說飾詞美化的侵略主義,不但經由美國政府以種種巧言自圓其說,後來更通過通俗小說和西部片加以神話,塑造了如凱特.卡森(Kit Carson)和約翰.韋恩一類的西部英雄。直到今天,絕多美國人仍奉行這套思想不疑。

 

6

 

這次我們不再東奔西跑看印第安廢墟, 只參觀了艾可瑪部落的天空城。然而廢墟也好,現存古村落也好,站在遍地的鼠尾草間,頂上藍天白雲,遠近紅色巨岩矗立有如高台、城堡或是煙囪、棋子,風挾帶沙土不斷吹襲,很難不感受到:是的,這裡不是白人的國土,而是印第安人的天地;這裡人不是主角,天地才是。以前這樣,現在還是這樣。在這片浩蕩莊嚴的天地間,我可以理解印第安人的生活習慣和思想,為什麼他們不同於白人。因為他們屬於這天地,而不像白人以為的,天地屬於他們。所以印第安人拒絕成為奴隸,拒絕同化。也就是,可以迫害、殺戮和放逐,而無法征服。他們表面的原始和落後,其實自有深意。白人口口聲聲自由,不知自己正如陶淵明所說,掉在「役於物」的陷阱中。或許,陽光大漠野牛玉米的印第安人才真懂得自由。

《血與雷:凱特.卡森一生和美國西部開拓史》裡提到納瓦荷族人有個奇特觀念,認為一件事完成,或做到十全十美,便封死了。因此總不把事情做完做絕,器物上一定有點瑕疵,譬如毛氈邊緣常有一根鬆線,是給神靈保留的出路。

多像中國人做事要留餘地,以及,水墨畫上的留白。

 

7

 

許多年來,我們總夢想有一天住到新墨西哥去。如果可能,這時馬上便在陶斯或聖塔非買一棟圓角土色的阿堵壁小屋搬進去。然終究不能一時就拋下一切——所謂瀟灑談何容易!等友箏上完大學,起碼得再四五年。

第二晚離開比斯提前,我們一邊朝停車處趕路,一邊大聲夢想:

下次應該來露營,可以看沙漠裡的月光和星光……

秋冬季來應該也好玩。看沙漠雪景……不知會有多冷……

遠山在地平線盡頭變成了一長條黑影,而我們已經一步跨到下一次,下下一次,再下一次。

像納瓦荷人毛氈上那條活線,新墨西哥是我們意想中的出路。

我們總要再來的。

 

【2009/04/1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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