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你可以說,就是因為文章中提到的都是我欣賞的演員、喜歡的電影,所以才轉載這篇勉強和藝術扯上關係的文章;不然,乾脆你就說:沒辦法,誰叫他是酒館老闆呢 ……
不知道「日舞影展」這名字是怎麼來的嗎?那你還說得朗朗上口。也難怪啦,我們這一代看到英文Sundance這個字,自然就會想到勞伯瑞福(Robert Redford)。沒錯,是那個影展的創辦人,但是你八成沒看過這位1970年代好萊塢金髮大帥哥早年的顛峰之作吧?我們這一代對勞伯瑞福有印象,大概都是因為他與保羅紐曼所主演的那部《虎豹小霸王》,他在片中主演的角色就叫「日舞小子」。
對這種(當年)長相完美到挑不出毛病的演員,我其實不是太欣賞的,誰教他和那麼多個性演員像艾爾帕西諾、達斯汀霍夫曼、金哈克曼……等都差不多時間出道呢?我從小學就開始迷這些人了,勞伯瑞福在我心裡不過就是漂亮小生而已。那時也困惑,怎麼近乎所有好萊塢大牌都跟他合作過?一個好像沒什麼演技的小生,怎麼沒讓那堆演技派嫌?後來他首執導筒,以《凡夫俗子》拿下奧斯卡最佳影片與導演獎,不過只更讓我確信他在表演上沒什麼前途了(後來像凱文寇斯納拍《與狼共舞》也讓我有類似感覺),大概可以被歸為影壇「好人」一類。
但是一定還有些什麼我不知道的,我這樣想;只是做好人怎麼能在好萊塢贏得這麼多尊敬?他開始辦「日舞影展」時,讓我小小感動了一下,因為他以當年的那個角色為名,無非是想讓這個鼓勵新人與獨立製片為宗旨的影展,能以他一路走來的腳步做參考,他也是像所有人一樣,從一個角色開始的。
這還沒什麼,直到有一次聽達斯汀霍夫曼在訪問中談到他時,我對這位漂亮小生的印象才徹底改觀,也讓我確定了一些我自己在創作過程中堅持的想法。
他與達斯汀霍夫曼當年合作以水門案件為題材的《大陰謀》(All the President’s Men),分飾《華盛頓郵報》揭密的那兩位鍥而不捨的記者。達斯汀霍夫曼說,就在電影開拍之前勞伯瑞福來找他,提議如何讓他們飾演的角色更加有說服力。這兩位記者的合作默契是整個案件的關鍵,但是要怎麼演呢?達斯汀霍夫曼回憶時都仍要讚嘆:「這兩位記者不是常要跟他們總編輯辯論嗎?他的想法是,這兩人日夜共處攜手揭密,對案情資料瞭若指掌,所以不會等一人報告一段,再由另一人接口,這樣的台詞分配沒有真實感。所以他建議我們兩個回去,把彼此的台詞都背起來。上戲時全憑默契,不預先告知,隨時可以搶白,接說對方的台詞。這樣兩個角色的同心與互信才能完全表現出來!」達斯汀霍夫曼當時一聽也叫好,然後協議不讓導演先知道,等開麥拉一轉就演給他看,如果做不好也不用爭論了。「這正是那部電影成功的原因,」達斯汀霍夫曼竟把功勞全歸給了勞伯瑞福,毫無驕矜作態。
不是勞伯瑞福不會演,而是他這麼慷慨地貢獻自己的想法,希望整部作品更好,他能幫助其他演員入戲,自己的光芒被掩蓋了也不介意。做一個「好人」藝術家原來是這個意思。他的見解與思考有過人之處,才能讓所有演技派樂於跟他合作,而且是出自內心對他尊敬,從沒聽說過河以後拆橋或日後爭功反目的。當然,也要碰到像達斯汀霍夫曼這一些識貨、也虛心受教的同級高手才行。
你聽了這故事有什麼感覺?
記住,永遠有進步改進的空間。還有,要有真材實料,不是爭一時的風光。不要惡形惡狀,也不要鄉愿,做出來給人看最重要。我以前不認得的勞伯瑞福,最後還是感動了我。這才是藝術家的工作吧?
【2007/07/0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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