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Baroque)的原義是歪扭的珍珠的名稱。現在仍有稱做巴洛克的珍珠,它是不完全的球形,特色是不規則凹凸的有趣形狀。
美術及音樂方面所指的「巴洛克」(關於其語源,尚有其他種說法)是相對於極度均衡,完整圓滿且安定勻稱的古典主義而言,打破其極度的平衡,以強有力而不安定的表現為其特徵。比起穩定肅穆的形式而言,巴洛亞的精神毋寧說是強烈戲劇化、華麗多彩的強韌力度的表現。
巴洛克藝術的狂潮,是在十七世紀氾濫到全歐。起因是對文藝復興時期古典主義的反動,而提出新表現方式的主張,與此同時,巴洛克藝術產生的精神背景,便是不可忽略的天主教會的傳教活動,也就是為了對抗從十六世紀以來,日益壯大的馬丁路德新教派的活動,所產生的反對宗教改革運動,這些人積極的利用美術的手段達到目的。因為這個緣故而提倡易為大眾接受的華麗藝術。
魯本斯則是有資格被稱為巴洛克之王的畫家,在「從十字架解下的基督」這幅畫上,強烈光線照射下的基督遺體,大大的傾斜一邊,造成極度悲愴的戲劇效果。
藝術史家以「巴洛克」(Baroque)來稱呼西元 1600 年到 1750 年之間的歐洲藝術;「巴洛克」也是指在十六世紀矯飾主義時期以後與十八世紀洛可可時期以前,這一段時間的歐洲文化。而「巴洛克」原指的是一種形狀不圓的珍珠,後來卻成為藝術上的用詞。
十五世紀末期以後,歐洲各國不斷擴展科學新知,產生了許多發明;而地理上的新發現,造成了通商與殖民的興盛,物質趨於富有,思想則日益自由。十六世紀到十八世紀是歐洲的君主專制時代,各國之間常因擴張領土而發生戰爭。此外,因為宗教改革所引起的新、舊教權力之爭,導致後來的宗教戰爭。這些日趨複雜的局勢,對當時的藝術發展有相當大的影響。巴洛克藝術便是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產生於羅馬,也就是舊教的中心,隨後即傳遍了歐洲及美洲部分地區。
巴洛克藝術的風格是承襲自文藝復興末期的矯飾主義,著重在強烈感情的表現,而不像鼎盛期文藝復興以前那樣的嚴肅、含蓄。此時強調流動感、戲劇性、誇張性等特點,常採用富於動態感的造型要素,如曲線、斜線等。其風格趨向,多少也反映了當時歐洲的動盪局勢、不安而豐裕的現實景象。
建築方面,裝飾華麗,古典的樣式和曲式、曲線並用,橢圓形大廳、圓形屋頂頗為常見;注重建築物四周景觀,有廣場、庭園、噴泉、雕像等的搭配。著名的法國凡爾賽宮、羅馬聖彼得大教堂,就是這時期的代表性建築物。
雕刻方面,富於動感,表現出流暢複雜的戲劇性效果:常和繪畫混和應用,並與建築相結合,成為建築物內外的裝飾,貝里尼(Bernini)為聖彼得大教堂所做的雕像即為代表。
繪畫方面,追求畫面動感,常出現對角線、弧線等構圖方式;並運用明暗對比來描寫物體和統一畫面,產生戲劇性的光影和色彩,如卡拉瓦喬(Caravaggio)、魯本斯(Rubens)、拉突爾(La Tour)、林布蘭(Rembrandit)等人的作品,都是典型的作品。巴洛克時期的繪畫除了繪於教堂內的頂棚(天花板)之外,獨立存在靜物畫、風景畫、肖像畫與大為流行。
當時各國重要畫家包括:
義大利 — 卡拉瓦喬﹝Caravaggio 1571~1610﹞
法國 — 拉突爾﹝La Tour 1593~1652﹞
— 普桑﹝Poussin 1594~1665﹞
西班牙 — 維拉斯奎茲﹝Velazquez 1599~1660﹞
法蘭德斯 — 魯本斯﹝Rubens 1577~1640﹞
— 范戴克﹝Van Dyck 1599~1641﹞
荷蘭 — 林布蘭﹝Rembrandt 1606~69﹞
— 哈爾斯﹝Hals l581~1666﹞
— 維梅爾﹝Vermeer 1632~75﹞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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