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灣文學館的夜景,美輪美奐,連府城人都很喜歡駐足欣賞。(中央社)  

  2011年度文學獎徵文活動  

【100年10月份-徵文截止】

 2011打狗鳯邑文學獎100年10月11日截止

  為鼓勵民眾文學創作、提昇文學研究與評論,藉創作主題的發揮,呈現具有高雄「県市」特色的文學精神與內涵,並希望兼顧海洋港都的開創精神與山野文化的在地內涵。縣市合併後文化局擴大辦理「2011打狗鳯邑文學獎」,徵件文類除了短篇小說、新詩及散文之外,今年首度加入15歲至20歲青春好漾組徵稿,文類有新詩、小詩、散文及極短篇等;另有全國首創數位文學及台語文學類徵件,獎項及獎金均較往年大為提昇,歡迎各界好手前來挑戰!

  凡中華民國國籍者皆可參加,寫作主題不限,收件日期自100年7月15日起至100年10月11日止(郵戳為憑),詳細內容請下載「2011打狗鳯邑文學獎」徵稿辦法,洽詢電話07-2288811劉小姐。

注意事項:

1.台語文學係以台灣話來寫作的文學,台語,同台灣文學館2008台灣文學獎之台語(Holo)、府城文學獎之台灣閩南語及教育部台灣閩客語文學獎之台灣閩南語用語。

2.數位文學係結合圖像、廣告創意及攝影等作為發想,兼具文學性及創意的作品。

3.其他文類以中文書寫

 

 2011年「全球華文文學星雲獎」徵文簡章(100年10月01日截止)

全球華文文學星雲獎

簡章下載    表單下載

一、設置宗旨:

  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為提倡現代文學的閱讀與寫作風氣,發掘優秀作家及作品,並獎勵在文學方面有卓越貢獻者,期使文學之美善能有效發揮其淨化社會人心之功能,特設「全球華文文學星雲獎」。

二、組織:

(一) 由主辦單位邀聘專家學者成立「全球華文文學星雲獎評議委員會」,敦請其中一位擔任主任委員,負責主持全球華文文學星雲獎之評議事宜。

(二) 委員會置執行長一名,下設工作小組,承「全球華文文學星雲獎評議委員會」之命辦理各項行政業務。

(三) 另由「全球華文文學星雲獎評議委員會」聘請大陸、香港、星馬及美加地區等專家學者為諮詢委員,協助遴選事宜。

三、申請資格:海內外對文學創作有興趣之作家,不限國籍、地域,凡以華(中)文書寫者皆可申請、推薦或由委員提名。

四、獎項類別及獎金:

  貢獻獎: 採主動遴選或推薦方式,獎勵乙名在文學上有累積性、超越性成就者,可獲獎金100 萬元,獎座乙座。

  創作獎: 

  (一)歷史小說: 字數在12-15萬左右,取三名,首獎100萬元,二獎80萬元,三獎50萬元,並各獲贈獎座乙座。

  (二)報導文學: 字數在2-3萬之間,取三名,首獎20萬元,二獎15萬元,三獎10萬元,並各獲贈獎座乙座。

  (三)人間佛教散文: 字數在5-6千之間,取10篇,不分名次,獎金5萬元,並各獲贈獎座乙座。

五、收件期間:

  2011年8月1日開始收件,至2011 年10月1日截止,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六、評審方式:

     由本基金組織之評議委員會辦理貢獻獎之評議;創作獎之評審,分文類採初、複、決三審制,初審形式審查,由工作小組負責;複、決審由評議委員會聘請之委員會負責。作品未達水準,得由決審委員會議決某一獎項從缺。

七、公布、頒獎典禮:

  2011 年11 月下旬揭曉,暫定12 月中旬於台北舉行頒獎典禮。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 應徵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書報雜誌、網路發表。

(二) 稿件請以直式橫書word 12 號細明體繕打,A4 紙張列印,一式5 份。

(三) 應徵者請另紙書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地址、聯絡電話、e-mail,並附簡歷(如附件二)。
 
(四) 作品不得抄襲或模仿,揭曉後如發現有此情事並經證實者,將追回獎金及獎座。

(五) 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之發表權及轉載權,發表或出版時不另支稿酬或版稅。
 
(六) 獎金須依中華民國稅法扣稅,由主辦單位先行代為扣除應繳稅額後給付。

(註:得獎者須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繳納稅金,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十。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

(七) 郵寄地址:台北市松隆路327 號10 樓。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全球華文文學星雲獎」。

(八) 恕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於網站公告。

 

    全球華文文學星雲獎聯絡處

    電話:+886-932-895669 吳淑華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13樓

    e-mail:purelandshw@gmail.com

    網址:http://www.vmhytrust.org.tw

 

 


第10屆宗教文學獎徵文辦法(100年10月31日截止)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靈鷲山佛教基金會、世界宗教博物館、聯合報副刊、聯合新聞網

徵文主題:喜歡生命,聆聽寂靜。宗教信仰、題材與表現方法均不限。文章題目自訂。

●類別及獎項:

1. 短篇小說獎(限4,000字以內)

 首獎一名 獎金十萬元

 二獎一名 獎金七萬元

 三獎一名 獎金四萬元

 佳作兩名 獎金一萬元

2. 新詩獎(限30行以內,總字數400字以內)

 首獎一名 獎金八萬元

 二獎一名 獎金五萬元

 三獎一名 獎金三萬元

 佳作兩名 獎金八千元

以上得獎者除獎金外,另致贈獎座。

●徵文規定:

1. 凡以中文寫作者均可應徵。但聯合報副刊同仁不得參加。

2. 應徵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報刊、媒體(含網路)發表者。每人每類限應徵一篇。

3. 收件:2011年10月1日起,2010年10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4. 揭曉:2012年2月上旬。

●注意事項:

1.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發表權,除在聯合副刊及聯合新聞網(udn.com)刊出外,並收錄於聯合知識庫(udndata.com)、靈鷲山佛教教團網站。結集出書時不另支付稿費。

2.得獎作品若屬抄襲,參賽者須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將追回獎金與獎座。

3.作品必須打字列印,一式五份,文末請註明字數。本次徵文概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4.原稿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請另以紙張寫明真實姓名、聯絡地址、電話號碼、個人學經歷。

5.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第十屆宗教文學獎」及應徵類別,一律掛號郵寄至「(22101)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369號4樓 聯合報副刊收」。

6. 徵文辦法若有修訂,得另行公布。

 

【100年11月份-徵文截止】

 

 2011年第14屆台北文學獎(100年11月31日截止


    第14屆「台北文學獎」以「台北文學遇」為主題,邀請民眾將自身與台北相遇、偶遇、或奇遇的「台北經驗」提筆寫下,分享對台北的感受與印象,希望藉此發掘更多台北的美麗角落,看到更多豐富多元的台北面貌!

     徵件類別包括小說(6,000~12,000字為原則)、散文(3,000~5,000字為原則)、現代詩(30行以內)、古典詩(限絕句或律詩,須創作組詩,8首為一組)、舞臺劇劇本(含現代及傳統戲劇之原創劇本,長度以演出時間70至90分鐘為限)、年金類(須提出未來1年之完整寫作計畫)等6類。

     今年徵文辦法特別作了變革,其一是提高「文學年金」獎金,其次是增設「小說」類,首獎獎金亦高達15萬元;另外還特別增列「舞臺劇劇本─演出製作獎金」30萬元。歡迎有興趣的朋友可同時報名競賽類及年金類,競賽類每人限參選一類且以一篇為限,年金類限提一項計畫,徵稿至11月30日截止。詳情請洽台北市文化局網站(www.culture.gov.tw),或電(02)2228-1626《INK印刻文學生活誌》。

 

 【101年3月份-徵文截止】

 

「磺溪文學第19輯-彰化縣作家作品集」徵集活動101年3月7日截止 

彰化縣文化局辦理「磺溪文學第19輯-彰化縣作家作品集」徵集活動,即日起至明年3月7日止。凡本籍彰化或曾設籍彰化縣、或在彰化縣就學、工作一年以上者,都可報名參加。

文化局表示,本次徵集內容,以作者未曾出版的新詩、小說、散文、報導文學等現代文學作品的創作為主。入選者將由文化局致贈稿酬新台幣1萬元,並贈送專輯150冊;另擇期於公開頒獎典禮中頒發稿酬及獎座。

本次徵集簡章及報名表,可至彰化縣文化局服務台索取、或上文化局網站(http://www.bocach.gov.tw)文學活動/作家作品集查詢下載、或洽圖書資訊科龍小姐,電話(04)7250057分機333。991229

 

 

--下列文學獎項已截止收件-- 


 

 

【五月份-徵文截止】 


第8屆台積電青年學生文學獎徵文辦法5月18日截止

■宗旨:提供青年學生專屬的文學創作舞台,發掘文壇的明日之星,點燃台灣文學代代薪傳之火。 

■獎項及獎額:

1、短篇小說獎(限5,000字以內)

首獎一名,獎學金三十萬元

二獎一名,獎學金十五萬元

三獎一名,獎學金六萬元

優勝獎五名,獎學金各一萬元

2、新詩獎(限40行、600字以內)

首獎一名,獎學金十萬元

二獎一名,獎學金五萬元

三獎一名,獎學金二萬元

優勝獎五名,獎學金各六千元

以上得獎者除獎金外,另致贈獎座或獎牌。 

■應徵條件:

1、全國16歲至20歲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生均可參加,唯須以中文寫作。

2、應徵作品必須未在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再參賽。 

■注意事項:

1、每人每項以參賽一篇為限。但可同時應徵不同獎項。

2、作品須打字列印,一式五份:字數或行數不合規定者,不列入評選。

3、來稿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獎項,以掛號郵寄(221)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369號4樓聯合報副刊轉「台積電青年學生文學獎評委會」收;由私人轉交者不列入評選。

4、原稿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稿末請以另紙書明真實姓名(發表可用筆名)、出生年月日、就讀學校、聯絡電話、e-mail信箱、戶籍地址並附學生證影本,資料不足者不予受理。得獎者另須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

5、應徵作品、資料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 

■評選規定:

1、初複選作業由聯合報聘請作家擔任;決選由聯合報聘請之決選委員組成評選會全權負責。

2、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評選會決議某一獎項從缺,或變更獎項名稱及獎額。

3、所有入選作品,發表權、轉載權歸主辦單位所有。前三獎作品將在聯合報副刊(包括UDN聯合新聞網及聯合知識庫)及聯合報系北美世界日報副刊發表,優勝獎作品刊於聯合新聞網文學獎大賞專區。集結成冊時不另致酬。

4、徵文揭曉後如發現抄襲、代筆或應徵條件不符者,由參賽者負法律責任,並由主辦單位追回獎金及獎座。

5、徵文辦法若有修訂,得另行公告。 

■收件、截止、揭曉日期及贈獎:

收件:2011年4月1日開始收件,至2011年5月18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揭曉:2011年七月中旬得獎名單公布於聯合報副刊。 

■贈獎:俟各類得獎人名單公布後,另行通知贈獎日期及地點。 

 

【六月份-徵文截止】 

 

第25屆聯合文學小說新人獎開始收件6月30日截止 

■指導贊助單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www.cca.gov.tw 

■主辦單位:聯合報、聯合文學、財團法人聯合文學基金會、寶瓶文化 

■獎項:

1、短篇小說:字數以五千至一萬五千字為原則,首獎獎金新台幣十萬元。

2、中篇小說:字數以三萬至七萬字為原則,首獎獎金新台幣二十萬元。 

■參加甄選者資格:參加者以未獲省級以上社會性各重要文學獎小說類(參加中篇者:中篇/長篇小說)首獎或最高名次,並且小說(參加中篇者:中篇/長篇小說)不曾結集出書者為甄選對象。 

■應徵稿件請影印三份掛號郵寄「110台北市基隆路一段178號10樓,第二十五屆聯合文學小說新人獎評選會」。 

■詳情請參閱近期《聯合文學》或上聯合文學網站http://unitas.udngroup.com.tw查詢。 

■連結:徵文辦法 

 

【七月份-徵文截止】

 

第33屆「聯合報文學獎」徵文辦法7月4日截止 

■主辦:聯合報、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 

■宗旨:鼓舞全世界華文作家,創作有影響力的好作品。 

■文學獎獎項及獎額: 

1、短篇小說獎──字數不得超過六千字。

大獎一名,獎金十五萬元,獎座一座。

評審獎二名,獎金各十萬元,獎座一座。 

2、散文獎──字數不得超過三千字。

大獎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一座。

評審獎二名,獎金各六萬元,獎座一座。 

3、新詩獎──作品限短詩一首,行數不得超過四十行(總字數不得超過六百字)。

大獎一名,獎金八萬元,獎座一座。

評審獎二名,獎金各五萬元,獎座一座。 

■應徵條件: 

1、海內外人士均可參加,唯須以中文寫作。

2、應徵作品必須未在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再參賽。

3、聯合報副刊組同仁不得應徵。 

■注意事項: 

1、每人每類以參賽一篇為限。但可同時應徵不同文類。

2、作品請打字列印,一式三份,字數或行數不合規定者,不列入評選。

3、來稿請在信封上注明應徵獎項,以掛號郵寄(22161)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3694樓聯合副刊轉「聯合報文學獎評委會」收;由私人轉交者不列入評選。

4、稿末請以另紙書明真實姓名、聯絡電話、戶籍地址、身分證字號、email、參賽篇名,並附簡歷。得獎者另須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 

■評選規定: 

1、初複選作業由本報編輯部聘請作家擔任;決選由本報聘請之決選委員組成評選會全權負責。

2、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評選會決議某一獎項從缺,或變更獎項名稱及獎額。

3、所有入選作品,發表權、轉載權歸本報系所有。編入文學獎作品集時不另致酬。

4、徵文揭曉後如發現抄襲、代筆或應徵條件不符者,由本報追回獎金及獎座。

5、應徵作品、資料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

■收件、截止、揭曉日期及贈獎: 

.收件:即日起開始。

.截止:201174截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揭曉:2011916

.贈獎:俟各類得獎人名單公布後,另行通知贈獎日期。

 

第二屆「桐花文學獎」徵件簡章7月31日截止 

一、目的:為徵集蘊涵客家文化或桐花意象之文學作品,以鼓勵客家文學創作,增進文學寫作風氣,特辦理此活動。 

二、主辦單位:行政院客家委員會 

三、承辦單位:木蘭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四、參加對象:對藝文創作有興趣、以正體中文(含客語漢字)書寫者,皆可參加。 

五、徵件主題:以「桐花」或「客家」為主題,內容由參賽者自行發揮。 

六、徵選類別與作品字數: 

1、散文:3千字~5千字。

2、新詩:每篇以15至25行為原則。

3、短篇小說:1萬字以內。

4、小品文:800~1000字。

(備註:每人可同時參加各文類,並以1篇為限)。  

七、獎勵辦法:

1、散文: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2萬元。

優等獎1名,獎金新臺幣8萬元。

佳作8名,獎金新臺幣8千元。

2、新詩: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0萬元。

優等獎1名,獎金新臺幣6萬元。

佳作8名,獎金新臺幣5千元。

3、 短篇小說:

首獎1名,獎金新臺幣15萬元。

優等獎1名,獎金新臺幣12萬元。

佳作3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

4、小品文:入選10名,每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 

說明:

1、各類首獎及優等除獲獎金外,並獲得獎座乙座及獎狀乙張。各類佳作及小品文入選除獲獎金外,頒贈獎狀乙張。

2、得獎金額超過新臺幣2萬元以上之得獎者,依所得稅法代扣10%稅金。於課稅年度內在台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未滿183天之個人不論得獎金額多寡皆扣20%稅金。 

八、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民國1007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九、評選方式:

1、參賽稿件寄達後,即按照收件順序編號,參賽者不得更換稿件。

2、作品審查: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作業。若評審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酌減錄取名額或調整徵集入選名額。

3、各類之評分標準由評審委員開會決議之。 

十、報名方式:一律掛號郵寄。作品一式4份,連同報名表(請黏貼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或護照正面影本)及同意書正本1份(請簽名或蓋章)以信封裝袋密封,並註明「桐花文學獎」及「參賽類別」,掛號郵寄至「10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2號2樓之5,桐花文學獎 徵件小組」收即可。 

十一、簡章及報名表索取:請至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網站(http://www.hakka.gov.tw/)或「桐花主題網」(http://tung.hakka.gov.tw/)下載報名表及同意書,或附回郵信封寄至「100 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2號2樓之5,桐花文學獎 徵件小組」收即可。 

十二、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須以正體中文(含客語漢字)撰寫,且為未經發表過之作品。

2、請採A4紙張,直式橫書電腦繕打、word 12號細明體,左邊裝訂送件。如採稿紙書寫者,請謄錄清楚(字體工整)。

3、如使用客家字,需以「客語漢字」表示,客語漢字之標準,請逕至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網站查詢臺灣客家語書寫推薦用字,且主辦單位保有修正之權利。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網站如下: http://www.edu.tw/files/download/MANDR/hakka-words.pdf

4、參賽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稿件上請勿書寫作者姓名,亦不得加註任何記號,違者不列入評選。另,來稿字數不合規定者,亦不列入評選。

5、各類得獎名單將於評審作業完成後,擇日公布於活動網站或相關媒體,徵件小組亦將個別通知每位得獎者。

6、各得獎者請務必於公布名單、接獲通知後一週內,提供作品電子檔,以利後續出版事宜。

7、得獎者同意將得獎作品之全部著作財產權無條件授權予主辦單位擁有不限時間、次數及地域之利用權限,主辦單位並得再授權予第三人;得獎者且同意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8、參賽作品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即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座或獎牌,並保有法律追訴權:

(1)抄襲、翻譯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者。

(2)參賽作品曾於平面媒體及網路公開發表者。

(3)參賽作品曾獲獎或正在參加其他文學獎或已投稿者。

9、作品出版: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之出版權利,並不另支酬勞;出版後致贈每位得獎者10冊/套。

10、凡參賽者視為認同本徵選簡章,本簡章相關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變更之權利,請隨時注意活動網站之公告,並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 

十三、洽詢專線:

電話:(02)2351-0116 桐花文學獎 徵件小組

電子信箱:hakkawriter@gmail.com

地址: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2號2樓之5(木蘭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連結:徵文辦法

 

第三十四屆時報文學獎徵文辦法7月31日截止 

■主辦單位:中國時報人間副刊。 

■宗旨:發掘優秀作品,促進台灣文藝。 

■獎項:分短篇小說組、散文組、新詩組、小品文組、書簡組。 

1、短篇小說組:三名。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二十萬元;評審獎二名,獎金各新台幣十萬元。以上各獲獎座一座。字數六千字以內。 

2、散文組:三名。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十萬元;評審獎二名,獎金各新台幣五萬元。以上各獲獎座一座。字數四千字以內。 

3、新詩組:三名。首獎一名,獎金新台幣八萬元;評審獎二名,獎金各新台幣五萬元。以上各獲獎座一座。行數三十行以內。 

4、小品文組:書寫台灣山水,自然旅行、生態環保皆宜。十名,不分名次,獎金各新台幣一萬元、獎座一座。字數一千字以內。 

5、書簡組:想像的對話──寫信給動漫人物:十名,不分名次,獎金各新台幣一萬元、獎座一座。字數一千字以內。(寫信之對象,任何動畫、漫畫裡頭任一角色皆宜。惟文章前頭須附該角色之簡介,50字以內。簡介文字不計入應徵文章之字數) 

■收件、截稿日期: 

1、自今年七月一日起開始收件。

2、今年七月三十一日截止收件(以台灣郵戳為準)。 

■評審過程:

1、件寄到後立刻編號,原則分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由本刊聘請知名作家、學者進行評審工作。

2、晉入評審稿件,一律密封送請本屆評審委員審閱。 

■公布、頒獎日期:

1、今年十月上旬公布評審結果。

2、頒獎日另擇期公布。  

■注意事項:

1、得獎作品均在人間副刊發表,但不另支稿費。

2、除中國時報人間副刊同仁外,凡海內外各地區華人均可參加,但為提攜新秀,從本屆推算起前五屆時報文學獎(33屆、32屆、31屆、30屆、29屆)之小說、散文、新詩各首獎得主,不得參加該得獎獎項的比賽(例如小說首獎得主不得參加本屆小說類組,依此類推)。

3、參加徵文之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報章雜誌、網路發表或公開展示及出版者。

4、嚴禁抄襲模仿,經檢舉屬實者立即取消參賽及得獎資格,並依照相關法律追究。

5、.同一作者得同時參加各組徵文,惟須符合本注意事項第2款之規定,且每組以一篇為限。

6、作品須以電腦列印正體(繁體)中文稿一式五份(12級細明體、A4紙,單面列印,不須附磁片。以簡體字寫作者請自行轉換成正體中文列印,格式不符者概不受理),稿末單獨一紙附上真實姓名(發表時可用筆名)、戶籍地址、通訊處、email信箱、聯絡電話及簡歷,資料不足者不予受理。得獎者另須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

7、稿件須在信封上分別註明應徵時報文學獎「短篇小說組」、「散文組」、「新詩組」、「小品文組」、「書簡組」。一律以掛號郵寄「台北市10855萬華區艋舺大道303號中國時報人間副刊」收。

8、參加徵文之作品,概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9、得獎作品得由主辦單位收輯製作、或授權收輯製作任何出版品,不另支稿費或版稅。

10、得獎獎金均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由主辦單位先行代為扣除應繳稅額後給付。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予隨時修訂並公布。 

 

【八月份-徵文截止】 

  

2011年馬祖文學獎徵文活動8月1日截止

 

一、活動主旨:推動連江縣閱讀風氣,鼓勵文學創作,並藉由閱讀與寫作凝聚對馬祖的記憶,深耕文學土壤,使文學常駐馬祖。 

二、徵選主題:「馬祖演義」,作品須為與馬祖文化相關的生活印象、遊歷心得、島嶼感想、家鄉故事等之文學表現。 

三、參加對象:

(一)一般大眾均可參加,各類別皆須以中文撰寫。

(二)參選作品必須未在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參選。參賽作品不得一稿兩投。

(三)參選者資格不符上述二項者,將取消參選資格,已得獎者,將追回獎金及獎座,並公布其違規情形之事實。 

四、收件方式及截稿日期:

請上「2011馬祖文學獎」專屬活動網站,文化局網址:http://www.matsucc.gov.tw/ 或 舒讀網:www.sudu.cc,從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妥後連同作品一式五份,一律以掛號方式郵寄至「235 新北市中區市中正路800號13樓之3 2011馬祖文學獎工作小組收」,並在信封上註明參選類別,即可報名參加。即日起開始收件,至2011年8月1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五、徵選類別與作品字數:(每人可同時參加各文類,每文類以一篇為限。來稿行數、字數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1、散文:1500~2000字以內。

2、現代詩:15~25行以內。

3、故事書寫:3500-5000字間,附上足供佐輔之圖片、照片、史料尤佳。舉凡馬祖在地、鄉野間,具有特殊傳奇故事價值的人、事、物或於馬祖地區兵役、戰地、旅行、公務等所發生之愛情親情友誼同袍等與情義相關之真實故事。 

六、徵選類別及獎勵方式:

(1)散文:

首獎,獎金新臺幣三萬元,頒贈獎座乙座。

優選,獎金新臺幣一萬五千元,頒贈獎座乙座。

佳作五名,各獲獎金新臺幣五千元,頒贈獎座乙座。

(2)現代詩:

首獎,獎金新臺幣三萬元,頒贈獎座乙座。

優選,獎金新臺幣一萬五千元,頒贈獎座乙座。

佳作五名,獎金新臺幣五千元,頒贈獎座乙座

(3)故事書寫:

優選三名,每名獎金新臺幣三萬元,頒贈獎座乙座。

佳作三名,每名獎金新台幣五千元,頒贈獎座乙座。 

七、評審方式:

(一)評審作業:分為初審及決審兩階段;每一階段均聘請國內知名作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

(二)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決選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八、注意事項:

(一)參賽得獎作品得由連江縣政府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無償利用,並得轉授權他人利用。同時,並承諾對連江縣政府或連江縣政府再授權利用之人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二)參選作品請以 A4 紙張列印一式五份送件,以稿紙書寫者請自留稿底。本文學獎恕不退稿。

(三)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說明,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若違反此規定,將以違反規定不列入評選。

(四)報名表上,具中華民國籍者請附上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非中華民國籍者請附上護照影本。

(五)參選作品禁止抄襲,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座、公布違規情形事實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九、得獎名單揭曉及頒獎:將於2011年10月公佈得獎名單,並於《INK印刻文學生活誌》十月號製作「2011馬祖文學獎」專輯。頒獎典禮另擇期舉辦。 

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詳細辦法與徵選規定請上活動專屬網站http://www.matsucc.gov.tw/或舒讀網www.sudu.cc,詢問電話:02-2228-1626。 

 

 

 

 第七屆林榮三文學獎徵文8月10日截止  

主辦: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

協辦:自由時報

宗旨:鼓勵以文學表現生命力的作者,激勵台灣文學創作。

資格:凡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皆可參加。

獎項:

一.短篇小說獎:字數八千字至一萬兩千字以內。首獎一名,獎金五十萬元,獎座一座;二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座一座;三獎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一座;佳作二名,每名獎金四萬元,獎座一座。

二.散文獎:字數三千字至四千字以內。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座一座;二獎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一座;三獎一名,獎金六萬元,獎座一座;佳作二名,每名獎金三萬元,獎座一座。

三.新詩獎:行數從數行到五十行以內皆可。首獎一名,獎金十五萬元,獎座一座;二獎一名,獎金八萬元,獎座一座;三獎一名,獎金五萬元,獎座一座;佳作二名,每名獎金二萬元,獎座一座。

四.小品文獎:字數一千字以內。選取得獎者十名,每名獎金二萬元,獎座一座。

獎項說明:

一.以上各獎項,類型不拘,自由發揮題材,歡迎參賽者將最有創意的作品投來。

二.獎項從缺或增列佳作,得由評審視作品水準決定。

應徵條件:

一.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形式的媒體全部或局部發表,包括個人部落格,嚴禁抄襲及代筆,一經發現,取消得獎資格。

二.以中文寫作應徵。

三.每個項目以應徵一篇為限。

四.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同仁及自由時報「自由副刊」同仁不得參加。

應徵辦法:

一.手寫稿或中文列印稿(12級字)皆可,參加新詩獎者請在首頁右上角標明行數,參加其他獎項者請在首頁右上角標明字數。

二.請以一式三份投寄。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三.以另紙書寫本名、戶籍地址、通訊地址、連絡電話、生日、身分證字號、簡歷。資料不符者,不予評選。

四.來稿一律掛號郵寄「24143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三段十號五樓,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獎項,如「應徵短篇小說獎」、「應徵散文獎」、「應徵新詩獎」、「應徵小品文獎」。應徵多項者,請分別封裝掛號郵寄。

收件日期:七月一日起收件。

截稿日期:八月十日截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評審過程:本會收件後,即刻編號,分初審、複審、決審三個階段,聘請專精作家學者進行評審。

揭曉日期:分兩階段揭曉,第一階段於十一月七日揭曉「短篇小說」「散文」「新詩」得獎入選者,不分名次,及「小品文」得獎者十名,所有入選得獎名單刊登於當日自由時報「自由副刊」及本基金會網站;第二階段於頒獎當天現場公布各獎項的首獎、二獎、三獎及佳作。

頒 獎:另行公布頒獎日期及地點。

注意事項:

一.所有得獎作品,本基金會保有發表權、轉載權。編入文學獎作品集及相關出版品時,不另支稿費。

二.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布。

  林榮三文化公益基金會www.lrsf.org.tw

 

 100年首屆臺中文學獎徵文8月15日截止 

一、徵稿主旨:鼓勵文學創作,深耕文學土壤,增進文學寫作風氣,提昇整體文化素養,特辦理此徵文活動。

二、指導:臺中市政府

主辦: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承辦:INK印刻文學生活誌

三、徵選類別:

1、文學貢獻獎: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本籍臺中市(含縣市合併前的台中縣籍),或設籍臺中市(含縣市合併前的台中縣籍)五年(含)以上者。

  (二)長年致力於文學創作,且對台灣文學具有重大或特殊貢獻者。

  (三)參選者可採自薦或由公立機構、立案藝文團體書面推薦,並請檢送報名推薦表暨個人出版品各乙份。。

2、文學創作獎:

  (一)徵稿對象不拘(無國籍、居住地等限制,海外民眾亦可參加,惟須以中文創作)。各類別皆須以中文撰寫。

  (二)參選作品必須未在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部落格等公開媒體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參選。參賽作品不得一稿兩投。

  (三)參選者資格不符上述二項者,將取消參選資格,已得獎者,將追回獎金及獎座,並公布其違規情形之事實。

     ◆徵選主題︰小說、散文、新詩、少年小說等四類之書寫主題不限。報導文學須以臺中市人文、歷史、地理、風土民情為書寫主題。

     ◆作品規格︰(每人可同時參加各文類,且每類以一篇為限)

     作品規格︰(每人可同時參加各文類,並以一篇為限)

     1、小說:6000~15000字。

     2、散文:3000~5000字。

     3、新詩:30~50行。

     4、少年小說:5000字以內。

     5、報導文學:20000字以上,附相關圖/照片尤佳。

     四、報名方式:

     (一)請上「2011第一屆臺中文學獎」專屬活動網站-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官網.網址: http://www.culture.taichung.gov .tw,或舒讀網www.sudu.cc,參閱詳細報名簡章及下載報名表。

     (二)一律以掛號方式,郵寄至「10099 台北郵政第11941號信箱 2011第一屆臺中文學獎徵選委員會收」,務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徵選之「文類」。

     五、收件截止日期:即日起至2011年8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六、評選:

     (一)資格審查:由承辦單位審定。

     (二)作品審查: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初、複、決審。若評審認為作品未達水準,得決議獎項從缺或調整錄取名額。

     七、獎勵辦法:

     1.文學貢獻獎:名額一名,獎金新臺幣十二萬元,頒贈獎座乙座。

     2.文學創作獎:各類錄取名額與獎勵如下:

     小說:第一名,獎金新臺幣十萬元,頒贈獎座乙座。第二名,獎金新臺幣八萬元,頒贈獎座乙座。第三名,獎金新臺幣六萬元,頒贈獎座乙座。佳作四名,獎金新臺幣三萬元,頒贈獎座乙座。

     散文:第一名,獎金新臺幣八萬元,頒贈獎座乙座。第二名,獎金新臺幣六萬元,頒贈獎座乙座。第三名,獎金新臺幣四萬元,頒贈獎座乙座。佳作四名,獎金新臺幣二萬元,頒贈獎座乙座。

     新詩:第一名,獎金新臺幣六萬元,頒贈獎座乙座。第二名,獎金新臺幣四萬元,頒贈獎座乙座。第三名,獎金新臺幣二萬元,頒贈獎座乙座。佳作四名,獎金新臺幣一萬元,頒贈獎座乙座。

     少年小說:第一名,獎金新臺幣八萬元,頒贈獎座乙座。第二名,獎金新臺幣六萬元,頒贈獎座乙座。第三名,獎金新臺幣四萬元,頒贈獎座乙座。佳作四名,獎金新臺幣二萬元,頒贈獎座乙座。

     報導文學:第一名,獎金新臺幣十萬元,頒贈獎座乙座。第二名,獎金新臺幣八萬元,頒贈獎座乙座。第三名,獎金新臺幣四萬元,頒贈獎座乙座。

     八、公佈、頒獎日期:

     2011年11月1日於各媒體、《INK印刻文學生活誌》十一月號(製作得獎專輯)、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官網、活動專屬網站公佈。並擇期舉辦頒獎典禮,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出版:由《INK印刻文學生活誌》結集出版文學獎得獎作品集專書。

     本辦法另有注意事項,詳見臺中市政府文化局:http://www.culture.taichung.gov.tw,或舒讀網www.sudu.cc

     2011首屆臺中文學獎 工作小組

     服務電話:(02)2228-1626

     執行單位:INK印刻文學生活誌

  

 100年第六屆懷恩文學獎徵文8月26日截止

徵文主題:

 1、以惜福感恩的心和真誠的關懷,體認生命的美好與希望;書寫感人善行善念,彰顯人間相扶持的溫暖。

 2、為鼓勵年輕人聆聽、探求年長者的人生經歷,特設「兩代寫作組」,由年長者口述歷史、年輕人執筆寫作,以銜接時間斷層,使善念薪火相傳,連綿永續。

評選重點:生活中的真實經歷,文學中的真實感情。

文類、字數:散文。1,000至2,000字為限。

組別、獎項:

一、兩代寫作組:

  首獎一名:十萬元

  二獎一名:六萬元

  三獎一名:四萬元

  優勝五名:每人八千元

  以上獎金由執筆者與口述者對分。

二、社會組:

  首獎一名:十萬元

  二獎一名:六萬元

  三獎一名:四萬元

  優勝五名:每人八千元

三、學生組:

  首獎一名:八萬元

  二獎一名:五萬元

  三獎一名:三萬元

  優勝五名:每人八千元

  所有得獎者除獎金以外,另致贈獎座或獎牌。

徵文規定:

(1)凡以中文寫作者均可應徵,唯學生組第三、四、五屆得獎者不得參加該組,但可參加社會組、兩代寫作組;社會組第三、四、五屆得獎者不得參加該組、學生組,但可參加兩代寫作組;兩代寫作組第五屆得獎者不得參加該組,但可參加學生組、社會組。聯合報副刊同仁不得參加徵文。

(2)應徵作品必須未曾在任何報刊、媒體(含網路)發表,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參賽。每人每類限應徵一篇。

(3)收件:2011年7月16日至2011年8月26日,郵戳為憑。揭曉:十二月上旬。贈獎:時地另行公告。

注意事項:

(1)主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發表權,除在聯合副刊及聯合新聞網(udn.com)擇優刊出,並收錄於聯合知識庫(udndata.com)、懷恩慈善基金會網站(www.hcf.org.twwww.caring.org.tw)。結集出書時不另支付稿費。落選作品主辦單位將在徵詢作者意願後,發表於懷恩慈善基金會網站,酌付稿酬。

(2)得獎作品若屬抄襲,參賽者須負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將追回獎金與獎座(獎牌)。若已經發表(含網路)或出版,取消得獎資格。

(3)作品請以電腦列印於A4白紙上,一式三份。概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4)原稿上請勿填寫個人資料,請另以稿紙或A4紙張寫明參加組別、篇名、真實姓名、聯絡地址、e-mail、電話號碼、個人學經歷。「兩代寫作組」參賽者須同時附上口述者、執筆者的個人資料,以及兩人的關係。「學生組」參賽者限大專院校(含)以下學生,請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研究所學生請參加社會組。

(5)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2011第六屆懷恩文學獎」及應徵組別,一律掛號郵寄至「(22161)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369號 聯合報副刊收」。

(6)懷恩慈善基金會聯絡電話:02-2758-5390。

(7)徵文辦法若有修訂,得另行公布。

  

 100年第十屆大武山文學獎徵文8月31日截止

徵選類別:報導文學、散文、新詩三類

實施方式:

一、參加資格:凡本國國民均可參加。

1、外縣市籍民眾,作品需反映出屏東縣特色、人文、風土民情者。

2、本縣縣民或服務本縣及就讀本縣學生作品題材不限(需提供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影本、學生證影本、工作證明 )

二、送件時間:即日起至100年8月31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收件方式:參選作品一式三份並填送報名表乙份,郵寄或專人送至屏東市大連路69號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大武山文學獎收件處」收。

四、簡章請向屏東縣政府文化處服務台索取或逕上網站下載:http://www.cultural.pthg.gov.tw

五、錄取名額:各類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各取一名,佳作3名,若作品水準未達標準得從缺。
徵選內容,請詳檔案。

 

  

 100年首屆臺南文學獎徵文8月31日截止 

今年是臺南縣、市合併後第一年,臺南市特別擴大過去臺南縣、市文學獎規模,辦理首屆「臺南文學獎」,總獎金高達114萬元,8月1日起徵件,歡迎喜愛文學創作者踴躍參賽,競逐首屆臺南文學獎桂冠。

臺南縣、市過去已經辦理18屆「南瀛文學獎」與16屆「府城文學獎」,臺南市政府文化局今年辦理首屆「臺南文學獎」,以「誠徵寫作的人」為主題,且因臺南是臺語文學的重鎮,首屆「臺南文學獎」特別將臺語文學推為首要徵選類別,以致力培植、發掘臺語文學人才。

100年首屆臺南文學獎徵文類別分為臺語詩、臺語短篇小說、報導文學、短篇小說、現代詩、散文等六類。為提升文學風采,鼓勵特色優秀作品,徵選精英人才,今年也大幅提高獎金獎勵,各類首獎獎金10萬元,優等6萬元,佳作1萬元,徵件自8月1日至8月31日止。

臺南文學獎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文化局網站查詢下載,洽詢電話06-6321047分機6610。

連結網址:http://www.tncomu.tn.edu.tw/

  

 時報間新人獎8月31日截止 

辦法:自去年九月起至今年八月底止,凡在「人間」發表作品(包含小說、散文、新詩、小品文)的作者,未曾獲頒國內外各報章雜誌團體舉辦等重要文學獎之首獎,得由本刊編輯與專欄作家,從中推選出最具潛力的新銳,贈予「人間新人獎」獎座一座。

 

 

 【100年9月份-徵文截止】 

 

「2011首屆台積電文學賞」徵文辦法(收件延至9月1日截止 

一、活動主旨:鼓勵中篇小說創作,培育青年創作家,增進社會文學風氣。 

二、主辦:台積電文教基金會

規劃執行:INK印刻文學生活誌

協辦:亞洲週刊  

三、收件及截稿日期:即日起開始收件,至2011年8月1日截止,一律採掛號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四、參加辦法及收件方式:請上「2011首屆台積電文學賞」專屬網站,網址www.sudu.cc舒讀網,從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妥後連同作品一併以掛號方式郵寄至「235中華民國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800號13樓之3 台積電文學賞徵選委員會工作小組收」。 

五、徵選類別及獎勵方式:

中篇小說:徵稿字數6-8萬字,附劇情大綱。

取正賞1名,獲琉璃獎座,獎金80萬元。

副賞1名,獲琉璃獎座,獎金20萬元。

得獎作品由《INK印刻文學生活誌》出版。 

六、參選者資格:

(一)海內外華人、年齡35歲以下者(限以西元1975年1月1日後出生)均可參加,惟須以中文創作。(二)參選作品必須未在全球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部落格等公開媒體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參選。參賽作品不得一稿兩投。(三)參選者資格不符上述二項者,將取消參選資格,已得獎者,將追回獎金及獎座,並公布其違規情形之事實。 

七、評審方式:

(一)評審作業:採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進行;每一階段均聘請知名作家及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二)作品如均未達水準,得由決選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八、注意事項:

(一)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主辦單位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主辦單位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二)參選者每人參選以一篇為限。倘未依規定送件,將取消參賽資格,不列入評選。

(三)參選作品請以A4 紙張電腦列印(請採用繁體字Big-5,且標點符號須一律使用全形;以簡體字寫作者,請在完成後自行轉碼轉碼成繁體字。稿件請加上頁碼,雙面列印),一式兩份,請妥善裝訂(裝訂時請以長尾夾固定成冊,勿膠裝)並附上光碟。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稿。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若違反此規定,將以違反規定不列入評選。

(四)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及相關說明。

(五)報名表上,具中華民國籍者請附上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非中華民國籍者請附上護照影本。

(六)來稿字數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七)參選作品禁止抄襲,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稿酬及獎座、公布違規情形事實外,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九、得獎名單揭曉及頒獎日期:於2011年12月於重要媒體、專屬網站上公佈得獎名單(除得獎者以專函、專電通知外,餘不另行個別通知),並於《INK印刻文學生活誌》十二月號製作專輯,12月間舉辦頒獎典禮,頒獎典禮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台積電文學賞徵選委員會工作小組

  服務電話:(02)2228-1626

  執行單位:INK印刻文學生活誌  

 

「100年第二屆臺灣原住民族文學獎」徵文辦法9月1日截止

◎收件時間:即日起開始收件,至民國100年9月1日止﹙以郵戳為憑﹚。

◎活動對象:愛好文學創作的原住民,包括具二分之一原住民血緣者(需檢具身分證明,凡父系、母系之血緣皆包含在內)。

◎徵文類別:

1、小  說:題材不拘,字數6000字至12000字。

2、散  文:題材不拘,字數2500字至4000字。

3、新  詩:題材不拘,50行以內。

4、報導文學:題材不拘,字數8000字至12000字。

◎獎項:

1、小  說:第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一份。

              第二名獎金八萬元,獎座一份。

              第三名獎金六萬元,獎座一份。

              佳作三名,每名獎金一萬元及紀念獎狀一幀。

2、散  文:第一名獎金七萬元,獎座一份。

              第二名獎金五萬元,獎座一份。

              第三名獎金三萬元,獎座一份。

              佳作三名,每名獎金一萬元及紀念獎狀一幀。

3、新  詩:第一名獎金五萬元,獎座一份。

              第二名獎金三萬元,獎座一份。

              第三名獎金二萬元,獎座一份。

              佳作三名,每名獎金一萬元及紀念獎狀一幀。

4、報導文學:第一名獎金六萬元,獎座一份。

                  第二名獎金四萬元,獎座一份。

                  第三名獎金二萬元,獎座一份。

                  佳作二名,每名獎金一萬元及紀念獎狀一幀。

◎預定10月底前公布得獎名單。於11月份辦理頒獎典禮,地點另行公布。

◎注意事項:

1.參賽之作品以未曾在媒體公開發表者為限。

2.參賽作品每人每組以一篇為限,來稿字數不符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3.參賽之獲獎作品如經發現有違反徵文條件,或以冒名、抄襲或任何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情事者,經主辦單位查證屬實,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得獎金獎座。

4.參賽作品請投寄一式三份,如使用電腦打字,請以A4規格列印;如以稿紙謄寫,請務求字跡端正、清晰。作品無論入選與否,均不退稿,請自行保留底稿或備份。

5.參賽作品上切勿註記個人資料,請另以白紙打字或條列:真實姓名、族名、族別、性別、出生年月日、學經歷、聯絡電話、地址、e-mail等資料。報名請附身分證影本、族別證明文件及近照一張。

6.參賽作品一律以掛號郵寄11657台北市文山區木新路二段161巷10號1樓「山海文化  文學獎工作小組收」,並於信封註明參賽類別。

7.參加文學獎之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擁有發表、出版及非營利無償利用該著作財產權之權利。

8.查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將另行補充公布。

◎聯絡方式:山海文化雜誌社,電話:02-29361002  傳真:02-29366802

 地址:11657台北市文山區木新路二段161巷10號1樓

 e-mail:tivb@ms21.url.com.twtivbiwal@ms95.url.com.tw

 網址:http://tivb.pixnet.net/blog

 或見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網站:http://www.apc.gov.tw/main/

◆主辦單位: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台灣原住民族文化發展協會

◆協辦單位: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人籟月刊

 

  

 
 

 100年度「第14屆菊島文學獎」徵文簡章(100年9月20日截止)  

  由澎湖縣政府文化局辦理100年度「第14屆菊島文學獎徵文活動」簡章出爐,徵獎類別包括短篇小說類、散文類與現代詩類,歡迎全國愛好藝文創作的民眾把握時間踴躍投稿。

  「第14屆菊島文學獎」旨在發揚本縣文化,提倡地方文學創作,培養後起之秀,促使全國民眾關注澎湖,將澎湖自然人文景觀、生活紀事及風土民情以文字創作的方式呈現,讓文學結合文化觀光。今(100)年第14屆菊島文學獎徵選組別設有社會組、高中組及國中組,徵選類別除現代詩、散文類外,社會組另設有短篇小說類。社會組現代詩、散文類首獎各取乙名獎金3萬元、優等各取乙名獎金2萬元、佳作若干名獎金每人1萬元;短篇小說類首獎乙名獎金4萬元、優等乙名獎金2萬5000元、佳作若干名獎金各1萬5000元;高中組各類首獎取乙名獎金6000元、優等2名獎金各4000元、佳作若干名每人獎金3000元;國中組各類首獎取乙名獎金5000元、優等2名獎金各3000元、佳作若干名每人獎金2000元。另為鼓勵本縣創作,特增設評審推薦獎,獎項比照佳作。

  徵文截止時間為100年9月20日,收件日期為100年9月1日至9月20日(以郵戳為憑)。詳細報名方法及報名簡章可至澎湖縣政府文化局網站查詢及下載,網址為http://www.phhcc.gov.tw (活動訊息),或電詢本案承辦人圖書資訊課陳小姐,06-9261141轉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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