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文學獎暨「文學獎三十」研討會徵文辦法



主辦:聯合報、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

宗旨:鼓舞全世界華文作家,創作有影響力的好作品。

一、文學獎獎項及獎額

1、短篇小說獎──字數不得超過六千字。

大獎一名,獎金十五萬元,獎座一座。

評審獎二名,獎金各十萬元,獎座一座。

2、散文獎──字數不得超過三千字。

大獎一名,獎金十萬元,獎座一座。

評審獎二名,獎金各六萬元,獎座一座。

3、新詩獎──作品限短詩一首,行數不得超過四十行,總字數不得超過六百字。

大獎一名,獎金八萬元,獎座一座。

評審獎二名,獎金各五萬元,獎座一座。

●應徵條件:

1、海內外人士均可參加,唯須以中文寫作。

2、應徵作品必須未在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發表,已輯印成書者亦不得再參賽。

3、聯合報副刊組同仁不得應徵。

●注意事項:

1、每人每類以參賽一篇為限。但可同時應徵不同文類。

2、作品請打字列印,一式三份,字數或行數不合規定者,不列入評選。

3、來稿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獎項,以掛號郵寄(110)台北市忠孝東路4段555號聯合副刊轉「聯合報文學獎評委會」收;由私人轉交者不列入評選。

4、稿末請以另紙書明真實姓名、聯絡電話、戶籍地址、身分證字號並附簡歷。得獎者另須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

●評選規定 :

1、初複選作業由本報編輯部聘請作家擔任;決選由本報聘請之決選委員組成評選會全權負責。

2、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評選會決議某一獎項從缺,或變更獎項名稱及獎額。

3、所有入選作品,發表權、轉載權歸本報系所有。編入文學獎作品集時不另致酬。

4、徵文揭曉後如發現抄襲、代筆或應徵條件不符者,由本報追回獎金及獎座。

5、應徵作品、資料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

●收件、截止、揭曉日期及贈獎

收件:即日起開始。

截止:2008年7月10日截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揭曉:2008年9月16日。

贈獎:俟各類得獎人名單公布後,另行通知贈獎日期。

二、「文學獎三十」研討會

●主旨說明:

為慶祝聯合報文學獎三十年,本報將舉辦一場 「文學獎三十」研討會,探討三十年間,台灣興起的各種文學獎項,及其在時代潮流中所引發的文化效應、產生的文學現象,並展望其未來。

●論文主題:

.文學獎的性質、功能、制度及其運作

.個別文學獎的設立及其發展歷程

.文學獎的主辦者、評審委員、得獎者、得獎作品的統計分析

‧從文學獎看當代文學走向及寫作類型

.文學獎的女性、同志等主題書寫

.由文學獎看各地區的華文文學

.由文學獎看文學的世代現象

.其他與文學獎相關的議題

●活動流程:

【第一階段】摘要審查

1、將800字左右的論文摘要及個人簡介、聯絡資料,以E-mail郵寄至lianfu@udngroup.com,並在主旨註明參加「文學獎三十」論文徵稿。

2、論文文字:中文。

3、本刊將請學者專家組成「論文審查委員會」選出入圍者,審查結果以E-mail或電話個別通知。

4、截止日期:2008年6月25日。

【第二階段】論文寫作

1、論文字數:8千至1萬字左右。

2、論文:格式須合乎一般論文寫作規範,並通過第二階段審查。

3、截止日期:2008年8月10日。

【第三階段】論文發表

1、本會議於9月6日於本報總社會議廳舉行。

2、論文發表費每篇1萬元,論文結集出版時不再另支稿費。 

【2008/05/24 聯合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fl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